台灣新聞通訊社-南港警攔查毒駕拒測!男拖2小時才反悔想驗 警打臉:來不及了

駕駛奚姓男子(32歲)不僅有毒品前科,警方依法告知可進行毒品唾液快篩檢測及拒測法律效果後,他竟當場硬氣拒絕檢測。(圖/簡銘柱翻攝)

南港分局22日深夜在向陽路與重陽路口執行路檢時,攔下一名車主因詐欺案遭通緝的自小客車,沒想到車內竟飄出濃濃毒品味!駕駛奚姓男子(32歲)不僅有毒品前科,警方依法告知可進行毒品唾液快篩檢測及拒測法律效果後,他竟當場硬氣拒絕檢測。

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4項規定,當場製單舉發、扣車,不讓他繼續開車上路。奚男眼見罰單開出,卻開始「擺爛」拖延,從22時45分拒測開始,硬是拖了超過115分鐘,直到凌晨0時40分才改口說「好啦!我願意驗尿」。

但警方打臉表示,取締毒駕的作業程序就是要現場「即時」配合,不是給你當自助餐想驗就驗!尤其像「喪屍毒品」依託咪酯這類毒品代謝速度極快,拖了快2小時才驗,濃度早就跌破法定閾值,驗了也不準。拒測的事實已經成立,事後反悔並不能改變已經違規的結果。

至於奚男從頭到尾耍賴不簽執法紀錄表,員警主觀認定他就是故意不配合;但分局坦承,依作業程序仍應明確詢問是否願意採尿,現場同仁對程序認知有誤,未能完成詢問,這部分確實有疏失,將加強員警教育訓練,確保執法程序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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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4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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