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強調,現階段先推動社會已有共識的內容。(記者黃義書/攝影)
本報21日獨家揭露租賃專法修法方向後,內政部發布新聞稿證實,《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租賃專法)修正草案將優先推動社會已有共識的內容,包括強化房客權益保障及房東合法收回房屋機制,至於原規劃的「保障三年租期」及「限制續約租金漲幅」則未納入此次修法,未來仍將持續與社會各界溝通。
內政部表示,租賃專法修正草案已於今年4月函報行政院審查,修法將先就各界已有共識的內容提出,包括強化房客權益保障及兼顧房東合法收回房屋權益,希望以穩健方式完善租賃制度,兼顧租屋市場健全發展與租賃雙方權益。內政部指出,條文形成過程已陸續與相關團體討論,凝聚共識後提出修法方向,未來仍會持續與社會各界溝通。
在保障房客權益方面,修法將明定房東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房客申請租金補貼、遷入戶籍或申報所得稅租金支出,也不得於租賃期間任意調漲租金。若房東違反規定,除相關約定無效外,也將依法裁罰。
此外,修法新增房東須於租約屆滿前徵詢房客續約意願,房客也須依期限回覆,讓租賃雙方能及早確認是否續租或另作租屋安排,以降低租賃糾紛。
兼顧房東權益部分,修法將增訂房客積欠租金、於租賃住宅從事非法活動或嚴重妨礙安寧秩序等情形,房東得提前終止租約。
至於租約合法終止後,若房客拒不返還房屋,內政部表示,原規劃依《公證法》機制辦理強制執行,但經與司法院討論後,將調整為租賃糾紛經調處後得強制執行的修法方向,希望縮短房東收回房屋所需時間。後續也將邀集司法院、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進一步研商相關制度。
內政部強調,強化租賃雙方權益保障、穩定租屋安居的修法方向並未改變,現階段先推動社會已有共識的內容,至於租賃糾紛調處及強制執行機制等細節,將持續研商後調整修正草案,再報請行政院續行審查,健全租屋市場制度,提供民眾更安心、穩定的租賃環境。
2026/07/23 10:03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38/9645636?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