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前憲兵隊長留守偷溜7次遭判刑;圖非當事人。(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曾主導破獲多起毒品案的新竹憲兵隊前中校隊長阿豪(化名),明知留守主官必須24小時在營待命,卻未經核准私自離營達7次,期間曾載官校直屬學妹前往婦產科就診,甚至為了開退伍帳戶、自行提早休假溜走。法院日前審結,批他「嚴以律己、寬以待己」,依陸海空軍刑法判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須向公庫繳納50萬元。
判決指出,阿豪於112年7月16日至114年5月1日間為國防部憲兵指揮部新竹憲兵隊中校隊長(已於114年5月撤職停役)。身為留守主官,他明知應保持24小時在營內待命,未經請假不得擅自離營外出,竟於114年1月至3月間擅自更改休假時間提前偷跑,同年3月17日及19日,利用任務結束返營之際,未依規定恢復留守身分,開車載著隊上少尉區隊長、同時也是他官校直屬學妹前往婦產科看診,看完診後兩人還在外用餐、悠閒散步,直到晚間才歸營。
不僅如此,阿豪為辦理自己退伍用的銀行帳戶擅離職守;另於3月18日晚間,在未經上級核准下,要求中隊長開著軍用偵防車載他離營,執行未經核定的部隊行動。短短數月內,阿豪偷溜7次,儘管其中一次離營是為了會勘鑑測場地,但其餘6次全是個人行程,讓新竹憲兵隊陷於無留守主官即時應處的危險狀態,全案經憲兵指揮部查獲後送辦。
法官在判決書中重砲批評,「對於戰戰兢兢、不敢有絲毫苟且,謹遵部隊長官各項耳提面命,隨時以通訊軟體LINE回報休假動向與收假時間之廣大義務役、軍事訓練役乃至志願役士兵而言,其等見及部隊最高主官如此雙重標準,嚴以待人、寬以待己,內心究竟作何感想?如何維繫軍心?如果基層士兵或軍官打從心底看不起最高主官,部隊戰力又該如何維持?國家社稷安危如何確保?」。
新竹地院審酌阿豪坦承犯行,其所為對部隊本身及國軍整體戰力、形象造成傷害等情;兼衡其自述研究所畢業、服役29年、目前已退伍、退伍前任憲兵隊長破獲諸多毒品案件、現為保全、月薪約新台幣4萬7000元、已婚等一切情狀,最終依陸海空軍刑法之「長官擅離部屬、配置地等7罪,合併判刑2年、緩刑5年,須向公庫支付50萬元,並接受4場法治教育。可上訴。
2026/07/23 08:23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23001120-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