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新竹男揮刀刺女鄰居自首 一句話惹火法官「不減刑」

男子雖自首但諸多行為表達其毫無悔意,因此不符減刑要件,最終依殺人未遂判9年。(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抱著衣服走進洗衣間,下一秒竟被鄰居持刀猛刺!新竹一名越南籍阮姓女子腹部連中2刀,當場腸繫膜破裂,沿路滴血逃往警衛室求救,最後因大量失血倒地。行凶的鄰居馮姓男子竟只因懷疑她製造噪音,犯後還冷眼看她倒地、怒罵「妳活該」,遭新竹地院重判9年。

判決指出,馮男與阮女住在同棟大樓,分居3樓及2樓。馮男長期懷疑阮女一家用「衝擊波」或木棍製造聲響,曾向警方、管委會及房東反映,但認為問題未獲處理,因而積怨已久。

去(114)年10月23日下午,馮男見阮女抱著衣物走進2樓公設洗衣間,隨即持預先準備的水果刀尾隨進入,阮女才剛打開洗衣機,轉身便遭馮男猛刺腹部一刀;馮男退後怒罵幾句,又再度衝上前朝胸腹部刺去,阮女情急舉手阻擋,左手臂仍被劃傷。

第一刀即穿透阮女懷中的多件衣物,在腹部留下約4乘3公分傷口,造成多處腸繫膜破裂及氣胸。阮女逃回房間拿手機向姊姊求救,再一路滴血走下樓,最後在警衛室前因出血性休克倒地,經緊急剖腹手術、入住加護病房及住院15天才保住性命。

馮男案發後自行撥打110,稱「我拿刀子傷人了」,但當阮女倒地時,他僅站在一旁觀看,還持續辱罵她,警方到場後也仍指控外籍人士用「脈衝波」攻擊自己。法院因此認為,他雖主動報警符合自首,但不但沒有積極救助阮女、還大罵「你活該」毫無悔意,不能主張中止犯減刑。

馮男到案後又因不滿筆錄記載方式,在湖口派出所當場撕毀搜索扣押筆錄,辯稱警方想陷害他。審理時,他仍堅稱只是想「給對方一點顏色瞧瞧」,沒有殺人意圖,甚至稱自己只是「輕輕刺」。

法院不採信馮男的辯解,認為水果刀刀刃約10公分,馮男明知腹部是人體要害,仍猛烈連刺2次,第2刀若非阮女抬手阻擋,後果恐更嚴重。法官斥責他僅因居住安寧糾紛便持刀攻擊,又於犯後持續卸責、淡化傷勢,難認有悔意,依殺人未遂罪判刑9年;撕毀公務文書部分判刑4月,可易科罰金,作案水果刀沒收。全案可上訴。

2026/07/21 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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