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瞎妹主動約網友玩「主人與母狗」遊戲,被拍下6部性影片及9張裸露照片。(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高雄一名剛滿18歲的林姓男子,在TikTok認識未成年高中少女後,接連要求對方拍攝胸部、私密部位,短短2天取得6部性影像及9張裸露照片。少女家長發現後氣炸提告,檢方指控林男以強硬言語逼迫,但法院翻出完整對話,發現遊戲竟由少女主動提議,最終認定林男未達違反意願程度,依引誘少年拍攝性影像罪判刑2年。
判決指出,林男在113年7月間透過抖音結識少女,雙方互加Discord好友後談及性話題。少女突然表示,曾聽同學與陌生人玩「主人跟母狗的遊戲」,還主動詢問林男「你要跟我試試嗎?」林男答應後扮演「主人」,接連下令「讓主人看看你的身體」、「拍下面讓主人看」,甚至要求拍胸部時必須露臉、不能使用特效等。
儘管少女一度以「大人在」、「廁所有人」等理由推託,最後仍依指示拍下6部影片及9張裸露照片傳送。事後家人察覺異狀,少女供稱,林男態度強硬,她擔心先前影像遭拿來威脅,因此不知如何拒絕。
檢方認為,林男以緊迫盯人的方式施加心理壓力,少女即使曾表示期待「處罰」,也可能只是害怕影像外流而刻意討好,並非真正自願,因此主張應成立違反本人意願拍攝性影像罪。
不過高雄高分院勘驗對話發現,少女推拒時,林男僅追問何時方便,未曾揚言散布影像或以其他方式壓制其意思;少女還曾主動傳訊「你要處罰我嗎?」、「我很期待喔?」少女也坦承,林男雖態度強硬,卻沒有直接威脅,她也未明確表示不願拍攝。
法院因此認定,現有證據並不足證明林男明知少女不願意,仍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違反意願方式逼拍。不過林男身為成年人,仍引誘未成年少女自行拍攝性影像供其觀覽,行為已觸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法官考量林男犯案時剛滿18歲、坦承犯行,且有意和解,只是少女父親無調解意願。法官認為判處法定最低刑3年仍嫌過重,依情堪憫恕規定減刑,判處有期徒刑2年。檢方上訴遭駁回,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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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9 22:58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19002780-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