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謝姓女子因遭莊姓男友家暴聲請保護令,不料莊男因案入獄服刑後,還寫信騷擾謝女。(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屏東謝姓女子因遭莊姓男友家暴聲請保護令,不料莊男因案入獄服刑後,還寫信騷擾謝女,莊男雖在信上祝謝女生日快樂,但用字遣詞卻令謝女心生畏懼,一句「你知道我是誰」更是令人毛骨悚然,莊男一連3封信嚇得謝女提告自救,案經審結後,法官依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並依寫信件數分別判莊男有期徒刑4個月、4個月、6個月,都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莊男與謝女曾是同居男女朋友關係,民國112年謝女不願再忍受莊男的施暴行為而聲請保護令,不料2人分手、莊男因案入獄後,莊男還是不放過謝女,去年6至7月間在獄中寫了3封信給謝女,謝女只是看到莊男的字跡已感到不適,後經妹妹轉述信中內容後,更是心生畏懼。
莊男在第一封信寫道,「前女友生日快樂,每天聽你最愛聽的歌,還有一首好想好想你這首歌……我以前辦給你的手機好好留著……假如妳能夠回來我身邊就好……妳知道我是誰,反正在監想要死或是也是死而已」。
第二封信則寫道,「前女友,提前說生日快樂,謝謝妳跟我在一起一年半就離開我……真的謝謝妳,欠妳好多好多人情……我活該很棒」。第三封信寫,「前女友,能不能寄掛號妳的照片給我……我以前給妳的手機好好保留……妳以前的歌我都在聽,有看到信的話,看你要不要寫信給我吧」。
謝女並未依莊男要求寫信給他,而是嚇得對莊男提起告訴,案經屏東地院審結後,法官認為莊男已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依寫信件數分別判莊男有期徒刑4個月、4個月、6個月,分別可易科罰金12萬元、12萬元、18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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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9 13:37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19001526-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