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蘇家宏表示,所有種類的遺囑效力都相同,但若不同份遺囑內容有所衝突,則會以後立下的遺囑為準。(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提前立遺囑,可避免往生後子孫因分財產一事鬧不合,不過許多人搞不清楚,不同種類的遺囑,到底哪一種效力最強,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律師蘇家宏表示,只要符合遺囑的規則,所有遺囑的效力其實都一樣,重要的反而是「立遺囑的時間」,若不同份遺囑的內容互相衝突,則會以「最後一份遺囑」為準。
蘇家宏表示,很多人以為公證遺囑的效力最強,但其實不論是公證遺囑、代筆遺囑或自書遺囑,所有遺囑的效力都相同,但若一個人曾做出多份遺囑,且遺囑內容互相衝突的話,則會以最後一份遺囑為準。
蘇家宏指出,若較晚立的遺囑,內容直接寫「前份遺囑作廢」,那就算前份遺囑曾進行公證,也將視同作廢,不會因為曾經公證而有較強的效力。
此外,蘇家宏提到,若多份遺囑之間的內容沒有衝突,那所有遺囑都會具有效力;他舉例,若第1份遺囑只說把房子給老大,第2份遺囑只說把現金、珠寶、黃金給老二,這兩份遺囑內容其實並沒有衝突,那這兩份遺囑都會具有效力,不動產的部分將以第1份遺囑為準,分配給老大,因此寫遺囑也是有專業技術的,有不少眉角需要多加注意。
2026/07/19 15:33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19001843-2604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