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鼓女老師不倫戀反目,怒控牙醫37度性侵竟是假的,男方怒告女方求償200萬元。(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名牙醫與社區大學太鼓班女老師外遇,交往期間不僅拍攝大量親密影像,男方還自稱陸續贈送近300萬元財物,甚至替女方支付70萬元與配偶和解。不料,兩人感情破裂後,女方竟向警方控告牙醫強制性交37次、並偷拍私密影像。檢方調查後認定罪證不足予以不起訴,再議也遭駁回,牙醫因此怒告女方求償200萬元。
判決指出,男牙醫阿宏與太鼓班女老師小涵(均化名),因參加社區大學太鼓社團結識,兩人雖各自已有婚姻,仍發展婚外情。阿宏主張,交往期間小涵多次主動示愛,兩人互動親密,甚至在雙方同意下拍攝性愛影片,小涵面對鏡頭時還露出笑容、擺出挑逗姿勢,完全沒有遭受脅迫情形。
阿宏表示,為了維持這段感情,他陸續贈送小涵及家人價值近300萬元的金錢、物品及服務;當小涵因婚外情遭配偶提告侵害配偶權時,他還積極協調和解,更拿出70萬元協助支付和解金。
然而,雙方關係決裂後,小涵竟前往警局報案,指控阿宏曾37次對她強制性交,並未經同意偷拍私密性影像。檢方調查認為證據不足,對阿宏作出不起訴處分,小涵聲請再議仍遭駁回。之後檢方反而認定小涵涉嫌虛構犯罪事實,依誣告罪提起公訴,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
阿宏提起民事求償指出,自己無端遭控性侵,不僅承受刑事偵查壓力,還因案件遭外界議論,牙醫診所業績受到影響,甚至必須接受身心科治療與服藥,家庭、名譽及事業均遭受重大打擊,因此請求精神慰撫金200萬元。
小涵則辯稱,當初是因丈夫質問兩人關係時,阿宏曾說出「可以說是性侵嗎?可以說是強迫的嗎?」等語,並表達歉意,她才誤以為自己遭到性侵;加上自己事後對婚外情充滿愧疚,誤將內心掙扎認為是非自願性交,因此,提出刑事告訴,並非故意誣告。
不過,法院勘驗兩人性交影片後發現,畫面中小涵不但多次望向鏡頭,還曾主動提議使用腳架拍攝,可見雙方早已有拍攝性愛影片助興的習慣,整個過程互動自然,完全看不出遭強迫情形。
法官指出,小涵身為性行為當事人,是否出於自由意志應最清楚,不可能因事後感到婚外情愧疚,就將原本自願的性行為「誤認」成遭強制性交,相關說法明顯違反常理,難以採信。
法院指出,雖然刑事案件採偵查不公開,但誣告一旦啟動司法程序,被誣告者勢必接受警方、檢方調查,親友、證人及生活圈人士也可能因此得知案件內容,名譽與人格評價自然受到影響,不能因偵查不公開,就否認被害人遭受精神痛苦。
法官審酌,阿宏身為牙醫、小涵為社區大學講師,考量雙方身分、經濟狀況、人格法益受侵害程度及精神痛苦,認定精神慰撫金以50萬元較為適當,超過部分不予准許。
2026/07/18 10:05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18000880-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