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是人妻仍偷情!前男友:「很想跟妳做,舔下面不舒服?」人夫憤而提告求償150萬元精神慰撫金。(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名人妻小婷婚後與前男友阿傑舊情復燃,不僅互傳露骨曖昧訊息,還多次相約汽車旅館,甚至在對方住處發生性關係,婚外情曝光後,人夫阿至(均化名)憤而向阿傑提告求償150萬元精神慰撫金。法院審理時,阿傑僅坦承曾與小婷有發生一次性行為,否認有多次發生關係。
判決書指出,男子阿至與妻子小婷結婚多年,婚姻原本平順。不料,小婷與婚前交往過的前男友阿傑恢復聯繫,兩人頻繁往來,不僅聊天內容愈來愈曖昧,還多次前往汽車旅館約會,甚至在阿傑住處發生性關係,互動宛如情侶,導致夫妻感情破裂。
阿至表示,自己長年努力維持家庭與婚姻,卻因第三者介入,導致婚姻瀕臨瓦解,身心受到極大打擊,甚至因此罹患「混合焦慮及憂鬱情緒的適應障礙症」,因此提起侵權訴訟,向阿傑求償150萬元精神慰撫金。
法院審理期間,阿傑承認與小婷發生一次性關係,但辯稱兩人過去就是男女朋友,因此,聊天時經常提及過往交往回憶,見面互動也比一般朋友親近,並非所有曖昧內容都代表婚後發生性行為,阿至主張兩人曾多次發生關係,證據不足。
不過,法官檢視雙方LINE對話紀錄後,發現內容包括「我今天讓你來找我就是要給你」、「我真的很想跟妳做」、「哈哈,我舔妳的下面妳不舒服嗎」」、「我沒有射進去」、「我媽還是都跟我說,人家有家庭了,你不要黑白來」等內容,足認兩人關係早已超越一般朋友往來。
法官認為,即使阿傑否認曾多次發生性關係,但他已坦承在小婷婚姻存續期間曾與對方發生一次性行為,再加上雙方持續維持高度親密互動及曖昧對話,已足以破壞夫妻共同生活的信賴基礎,也侵害阿至基於婚姻關係所享有的配偶身分法益,構成侵權行為。
至於慰撫金金額,法院表示,應綜合考量雙方年齡、身分、經濟能力、侵權程度及阿至精神痛苦等因素。法官認為,本案雖足以認定配偶權受侵害,但阿至請求150萬元仍屬過高,因此,酌減為20萬元較為適當。
2026/07/17 12:09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17001330-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