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油脂大豆沙拉油驗出致癌物「苯駢芘」超標事件延燒,台中地檢署9日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將中聯總經理余凌冲聲押禁見,台中地院10日召開羈押庭,裁定余凌冲2000萬元交保,檢方不服當庭提出抗告。台中高等法院16日認定檢察官之抗告有理由,將原裁定撤銷,發回台中地院重新審議,台中地院回應,將於17日開庭詢問。(林冠丞攝)
中聯油脂大豆沙拉油驗出致癌物「苯駢芘(BaP)」超標事件持續延燒,台中地檢署9日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將中聯總經理余凌冲聲押禁見,台中地院10日召開羈押庭,考量余已經認罪,裁定2000萬元交保,檢方不服當庭提出抗告。台中高等法院今(16)日指出,經高院審理後,認定檢察官之抗告有理由,將原裁定撤銷,發回台中地院重新裁定。台中地院表示,將於明(17)日下午3時開庭訊問。
台中高院今日指出,被告余凌冲擔任中聯油脂公司要職,涉及本案之犯罪態樣廣泛,危害食品衛生之管理,造成社會食安之影響程度重大,被告將面臨嚴重之民、刑事責任,而以其在食品業界之人脈、經歷,及對於涉及本案相關共犯等之影響力,暨原審亦認定其有逃亡之高度動機與能力,則原審以上開替代羈押之方式,是否足以對其形成拘束力以確保後續偵查程序之進行,並非無疑。
此外,檢察官已就被告有何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羈押原因及必要性具體釋明,原審未予具體說明檢察官所舉事證,何以不足構成羈押之必要性,遽以經權衡司法權之有效行使等情,即認被告尚無羈押之必要,即有理由不備之違誤,並認定中檢抗告有理由,將交保裁定撤銷,發回台中地院重新裁定。
針對高院撤銷發回余凌冲交保,台中地院回應,已定明日下午3時開庭訊問。
2026/07/16 17:13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16003901-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