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召開院會後記者會說明青安3.0政策。(張薷攝)
行政院會今拍板青安3.0,與過去青安2.0相較新增5條件,包括借款人必須未滿50歲、個人年所得總額不得超過200萬、不同縣市購屋總價上限、新婚2年內家庭貸款額度最高1200萬元,育有未成年子女最高1500萬元、最後新舊政策貸款戶均享有3年1.775%利息補貼。
財政部青安貸款由公股銀行以自有資金辦理,自99年12月1日推動,至115年6月底止,協助無自有住宅家庭逾51萬戶,其中青安2.0核貸17萬餘戶。財政部表示,為持續協助民眾購屋自住,青安3.0以青年居住正義為考量,設定更周延條件及監管方式,並增加對婚育家庭支持。
青安3.0方案有7項條件與2.0方案相同,包括貸款對象為成年,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無自有住宅者;購屋需自住使用,新貸戶徵提自住切結書;貸款額度最高1000萬元;貸款成數最高8成;寬限期最長5年;貸款年限最長40年;借款人一生限貸1次。
財政部指出,青安3.0重點,首先,新增年齡、所得及房屋總價資格條件,包含借款人申貸時未滿50歲,且申貸年齡加計核貸年限,合計不得逾80;借款人本人年所得總額不得逾200萬元;借款人購買住宅鑑價或買賣總價均不逾規定額度,臺北市為3,500萬元、新北市及新竹縣(市)為2,500萬元、其他縣(市)為2,000萬元。
第二,提高婚育家庭貸款額度,申請日前2年內完成結婚登記家庭,貸款額度最高1,200萬元;育有未成年子女家庭額度最高1,500萬元。財政部指出,適度調增新婚及育有未成年子女家庭的購屋貸款額度,以兼顧財務彈性與居住空間需求
第三,利息補貼續辦,現行優惠後利率1.775%,所有貸戶均享有滿3年利息補貼2碼,包括政府補貼1.5碼及銀行減收半碼,滿3年之次日起「每年」補貼減少半碼,補貼期滿後回復原貸款利率,以降低利息回歸市場機制之衝擊。
財政部指出,112年7月31日以前撥貸案件,自112年8月1日起算利息補貼已滿3年,爰自115年8月1日起每年補貼減少半碼,以一段式機動利率計息方式為例,自115年8月1日起補貼後之利率將自1.775%調整為1.9%;112年8月1日起撥貸案件(即青安2.0及青安3.0),自撥貸日起算利息補貼期間。
第四,限貸一次及違規查核,財政部表示,維持限貸一次防杜短期投機行為,貸款人自住切結,並持續跨部會資料勾稽查核未符自住用途,追回溢領之補貼利息,確保政府資源合理運用。
財政部說明,借款人於115年7月31日前申辦青安2.0尚未撥款者,倘符合婚育家庭資格(本人結婚、或本人或配偶孕有胎兒),得提供證明文件,向公股銀行撤案重新申請青安3.0方案,經選擇後不得變更。
財政部規劃,青安3.0方案將自115年8月1日至124年7月31日,財政部預估,總經費估算約422.55億元,其中政府補貼272.71億元,續由內政部住宅基金支應,屆時仍依實際申辦及核貸情形請撥經費。
2026/07/16 12:44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16002320-2604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