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縮短公告公投時間 游盈隆:造成選民猶豫不決,耽誤投開票。

立院內政委員會今邀請中選會主委游盈隆等人就「115年11月28日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選務整備、選務中立、假訊息因應作為與公民投票選務辦理情形」專題報告,並備質詢。記者張曼蘋/攝影

對於公投綁大選的爭議,中選會主委游盈隆今天說,2018年造成慘痛經驗,是因為十個公投提案都在投票日前不到兩個月公告成立,造成選民投票時,猶豫不決,難以判斷,導致在投票所花費大量時間,造成整過投開票耽誤的主因之一。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邀請內政部、中選會、警政署等官員,針對今年11月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選務相關問題,提出專題報告。

由於黃國昌批評中選會,法律並未授權中選會主委對公投數量說三道四,中選會應展現出把選務辦好的能力與責任感。游盈隆說,他尊重民眾黨有自己黨的立場,但法律未禁止,甚至鼓勵政府機關首長,針對業管業務向社會說明,法律有禁止機關首長這麼做嗎?沒有吧。

游盈隆表示,他尊重黃國昌發言,但對中選會處理業務,例如公投綁大選,在什麼樣情況下,可能會造成災難,在什麼樣的情況下,可以兼顧兩者,什麼樣的情況,是最適的境界,才會提出帕瑞妥最適境界(Pareto Optimality)的觀念。

游盈隆指出,社會已經開始思考這個問題,選舉與公投都是我們要的,但當兩者綁在一起時,多少個公投案對民主、社會與選舉是最合適的, 這是個很重要的思考,國人應該正視這個問題。

對於公投公告時間從現行三個月到六個月,縮短為一個月到六個月的調整,游盈隆說,這會發生非常嚴重後果,2018年之所以造成慘痛經驗,其中一點就是因為十個公投提案,都在投票日前,不到兩個月公告成立,造成選民投票時猶豫不決,難以判斷,導致在投票所花費大量時間,這造成整過投開票耽誤的主因之一。

游盈隆指出,修正為公告後三個月至六個月舉辦公投,是一個進步,不應再走回頭路,否則會造成我們不想看到的壞後果。

2026/07/16 10:14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9631040?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