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白提出6項公投案(鞭刑、反廢死、安樂死、重啟核電、移轉投票、交通罰鍰專款專用)綁年底九合一選舉。(中時資料照)
藍白提出6項公投案(鞭刑、反廢死、安樂死、重啟核電、移轉投票、交通罰鍰專款專用)綁年底九合一選舉,且先前也提案修《公投法》,若超過一定公投案數,應全部印在同一選票上。但中選會表示,這對於避免排隊等候投票情勢的效益有待評估,能否迅速並順利圓滿投開票,與公投數多寡息息相關,並列出8項待配合、釐清事項及執行問題。
內政委員會明(16日)審查藍委及民眾黨團提出的《公投法》修正草案,其中,民眾黨團與藍委賴士葆皆提出《公投法》21條修正草案,增訂公投案數如超過一定案數時,應全部印製於同一選票上。
但中選會書面報告表示,公投案多案合併1張公投票方式印製,雖方便發票、減省印製成本及時間等優點,但對於選舉與多案公投同日舉行投票時,避免可能衍生大排長龍等候投票情事,其效益仍有待評估。
中選會提及,選舉、公投同日投票能否迅速並順利圓滿完成投開票,與公投案件數量多寡息息相關,因公投案件數越多,投票人圈票、投票時間隨之加長,且如公投主文及議題複雜,投票人圈蓋前需耗時辨識與理解,將增加投票時間及影響投票順暢。
中選會指出,草案修法方向仍有8項待配合、釐清事項及執行問題,第一,多項法規須配合修正,公投案多案合併1張公投票印製,除了修《公投法》第21條、第24條外,公投票格式、有效票無效票認定圖例,公投票有效票、無效票包封、保管年限等多項選務作業規範,尚須配合修正。
中選會說,第二,投票人無法依其意願領取部分公投票,公投案多案合併1張公投票印製,將導致投票人必須領取全部公投票,無法依意願選擇領取公投票,恐有剝奪選民選擇領或不領公投票權利的疑慮;第三,無法有效減少投票人圈蓋公投票使用時間,且易致無效票大幅增加,因於1張公投票上圈蓋多案,極易發生污染或疊折反印圈蓋痕跡,徒增公投票認定困難,反而可能導致公投案無效票情形大幅增加。
中選會稱,第四,無法依案別逐張唱票開票,增加民眾監督開票難度;第五,有效票與無效票認定、複算票數及包封問題,投票人如僅圈蓋部分公投票,應認定為有效票或無效票?或如圈蓋於多個公投案邊緣,要認定為1案或2案或多案為無效票,恐衍生計票結果爭議。
中選會認為,第六,選務作業準備期程不足,倉促實施恐引發選務違失風險;第七,公投案多案合併1張公投票印製,未涉及訴訟部分,仍須配合延長保管期限;第八,美國各州採用電子設備辦理開票及計票作業,我國難以比照援引,美國選民於選舉票或公投票各欄以黑筆塗黑圈選處,再透過光學辨識技術判讀,並搭配電子設備進行計票,但我國是採人工當眾唱名開票方式作業,投票、開票作業方式不同,難援引美國案例。
2026/07/15 20:05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15004316-2604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