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未婚媽媽靠「性交易換食宿」 5度流產後生女卻棄養

未婚媽媽靠「性交易換食宿」,5度流產後生女卻棄養,法院裁定全面停止其對女兒的親權,並改由社會局局長擔任監護人。(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名出生後即遭安置的女嬰,因生母長期吸毒、精神疾病纏身、居無定所,甚至因毒品案入監服刑,始終無法提供穩定照顧。社會局向法院聲請停止親權,法院審理後認定,生母長期嚴重疏於保護與照顧子女,且親職能力明顯不足,已不適合繼續行使親權,裁定全面停止其對女兒的親權,並改由社會局局長擔任監護人。

判決指出,女子小芸於2024年未婚產下一名女嬰,孩子出生後即由社會局保護安置,生父身分不明。社工調查發現,小芸自2018年起即涉及多起毒品案件,曾因施暴母親、焚燒物品而遭強制送醫,經醫師診斷罹患雙極性情緒障礙躁期發作,伴隨妄想、幻覺、自言自語等症狀,且缺乏病識感。

法院調查,小芸人生際遇相當坎坷,曾有5次流產紀錄,期間一度遭家人趕出家門,靠性交易換取食宿,也曾流浪街頭成為街友,入住街友中途之家。懷孕期間甚至露宿公園,直到社福單位介入協助安置。

然而孩子出生後,小芸始終未展現足夠的照顧能力。社工安排4次親子會面,她多半只是坐在旁邊觀看,沒有主動抱孩子、餵奶或更換尿布,甚至曾遲到近1小時,只短短探視約10分鐘。當嬰兒哭鬧時,她也未設法安撫,而是任由孩子躺在沙發上持續哭泣。

法院指出,小芸雖口頭表示希望將來親自扶養孩子,但每當社工詢問具體育兒計畫時,她始終無法提出可行方案,只是不斷強調親屬可以幫忙。然而社工逐一訪查後,外祖父母及其他親屬均表明無意願協助照顧孩子,也認為小芸難以承擔母職。

此外,小芸生活狀況始終未見改善,不僅沒有固定工作及住所,長期依靠旅館、友人借宿或社會資源維生,之後更因毒品案件入監服刑,目前仍有其他毒品案件等待審理。

法院認為,親權的核心在於保障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而非父母的權利。綜合精神健康、毒品犯罪、居住環境、經濟能力及實際育兒表現等各項因素,小芸無論主觀或客觀上,都已長期嚴重疏於保護、照顧女兒,甚至持續無法改善現況,顯已不適任親權人。

由於女嬰沒有適合接手照顧的親屬,法院最終裁定全面停止小芸的親權,並改由社會局局長擔任監護人,同時指定社會局兒童及少年福利科科長擔任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希望透過政府持續提供專業照顧與福利資源,讓女童能在安全、穩定的環境中成長,維護其最佳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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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0:11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13001164-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