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57次曝光小三全認了!正宮看到性愛影像精神崩潰。(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名已婚女子明知男子已婚,仍自2024年10月至2025年11月與對方發生57次性行為,元配直到另一件民事訴訟曝光後才驚覺真相,甚至看到兩人性愛影像,身心大受打擊,出現憂鬱、失眠、高血壓及心悸等症狀。法院審酌雙方情節後,判決第三者須賠償精神慰撫金60萬元。
判決指出,元配阿馨與丈夫阿明於1996年結婚,直到日前一名女子的丈夫提起侵害配偶權訴訟時,阿馨收到法院寄送的起訴資料,才赫然發現丈夫與女子長阿麗(均化名)期發展婚外情,且起訴資料中更附有兩人的性愛影像。
阿馨表示,得知真相後受到極大精神衝擊,不僅出現適應障礙伴隨憂鬱情緒,還有失眠、高血壓及心悸等身體不適,必須前往診所接受治療。更令她難以承受的是,相關判決內容後續遭媒體報導,親友紛紛詢問關心,使她再度陷入精神折磨,因此提告向阿麗求償60萬元精神慰撫金。
庭審時,阿麗並未否認兩人的婚外情。她坦承與阿明共發生57次性行為,也知道彼此都已有配偶。她辯稱,曾提醒男方雙方皆有婚姻,但男方仍持續聯絡,她自己也未拒絕,因此雙方才持續往來。至於男方在另一案件中僅承認發生10多次性行為,她認為只是為了降低賠償金額。
法院調查後認為,相關事證包括另一案判決、外遇切結書、影像截圖、診斷證明及醫療收據等均相互吻合,且阿馨對主要事實並無爭執,足以認定婚外情存在,且發生性行為多達57次。
法官指出,婚姻是建立於夫妻互負忠誠義務及共同維持婚姻幸福之基礎,第三人明知對方已有配偶,仍長期與其發生親密關係,已明顯逾越一般社會可容忍範圍,破壞夫妻共同生活的圓滿、安全與幸福,屬故意侵害配偶身分法益,情節重大,依法應負侵權損害賠償責任。
至於賠償金額,法院審酌,阿馨婚姻已維持30年,綜合雙方經濟能力、婚外情持續時間、侵害程度及阿馨精神痛苦等因素,認定60萬元慰撫金屬合理範圍,並命阿麗自起訴狀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支付遲延利息。
2026/07/11 07:38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11000017-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