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人妻泡溫泉激戰男同事!年薪百萬尪心碎 找「小王媽」求助

人妻泡溫泉激戰男同事,年薪百萬尪心碎離婚,怒告小王;圖非當事人。(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人妻娜娜(化名)偷吃男同事阿宏(化名),不僅多次約會,還開著丈夫名下轎車載小王前往溫泉旅館泡湯偷情,車內行車紀錄器錄下「我跟你在一起很開心」、「現在就差一個簽名了」等甜蜜對話。娜娜丈夫向阿宏母親求助無效,最終心碎離婚,並向小王求償80萬,法院判賠25萬元。

判決指出,人夫與娜娜於民國102年結婚,兩人婚後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原本家庭和樂。不料112年9月間,娜娜前往某公司擔任助理,進而結識擔任營業員的阿宏,兩人朝夕相處下擦出愛火交往。113年1月間,阿宏與娜娜前往中壢SOGO百貨,兩人被拍下牽手、身體緊貼一起的照片,女方更主動挽著男方手臂,宛如熱戀中的情侶。

人夫察覺遭戴綠帽後,於112年底曾透過LINE警告小王阿宏,還於113年4月親自跑到阿宏住所,向阿宏母親哭訴這段不倫戀,盼母親能出面管教。阿宏隨後傳簡訊道歉,宣稱與娜娜已經結束關係,不過兩人仍持續藕斷絲連,113年11月娜娜更直接駕駛丈夫名下的轎車,載著阿宏直奔新竹尖石某溫泉旅館泡湯偷情。

而兩人泡完湯後,在車上的對話全被行車紀錄器錄下。阿宏肉麻地喊「妳確實不能離開我啊」,娜娜回應「我跟你在一起很開心」,阿宏接著說「重點是妳現在沒有離婚啊」,娜娜竟表示「現在就差一個簽名了」等語。這段對話成為摧毀婚姻的最後一根稻草,人夫心碎滿地,立刻與娜娜協議離婚,並向阿宏提告求償80萬元。

審理時,阿宏辯稱不知道娜娜已婚,兩人只是正常社交,反指人夫的婚姻早已破裂、名存實亡。但法官勘驗行車紀錄器與對話紀錄後,指人夫曾清楚告知對方「娜娜是我配偶」,且同事皆知悉其已婚身分;法律保障婚姻制度的完整,縱使夫妻感情出現破綻,也絕不容許第三人任意插足破壞。

新竹地院審酌,原告年收入約120萬元,名下財產總額約280多萬元;阿宏目前每月所得約7萬元,名下財產總額0元。復參酌阿宏對原告為上開侵權行為的期間、態樣,所致損害程度,暨其行為後仍矢口否認,態度不佳等一切情狀,判他須賠償25萬元。可上訴。

2026/07/10 11:04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10001646-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