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借住一晚換來人生陰影 北市暴力男硬上女同事判決曝

吳男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因此法官並未減輕刑度。(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女同事借住一晚,竟成他伸狼爪的機會!台北市吳姓男子見可愛女同事清晨熟睡、毫無防備,趁對方無意識時侵犯得逞。女同事醒後察覺有異,居然又被揍了一頓;台北地院審理後,依乘機性交罪判吳男有期徒刑3年2月。

判決指出,吳男與小欣(化名)原本只是同事關係。114年7月7日上午6時許,小欣暫住在吳男位於台北市的住處臥室內,當時仍在熟睡、處於無意識狀態,無法防備也無從抗拒,吳男竟趁機侵犯小欣得逞,事後還暴力以對,造成其身體受傷。小欣於上午9時53分許撥打110報警,警方獲報後介入調查。

法院審理時,吳男對犯行坦承不諱,小欣在警詢與偵訊中的證述,也與相關報案紀錄、醫院驗傷診斷書、性侵害案件證物採集資料、警方搜索扣押筆錄、現場勘查照片,以及刑事警察局鑑定書等證據相互吻合。法官認為,吳男的自白與卷內事證相符,犯行明確,依法論以刑法乘機性交罪。

檢方起訴另指出,小欣醒後察覺有異想離開時,吳男涉嫌以拳頭、螺絲起子攻擊,並出言恫嚇「把妳殺了」等語。不過法院查出,吳男在同一事件中涉及傷害的部分,先前已由台北地院以簡易判決處刑,依傷害罪判決有罪確認;而恐嚇內容與該傷害案屬同一衝突過程,具有裁判上一罪關係,依法不能重複追訴,因此恐嚇危害安全部分在本案諭知免訴。

法官審酌,吳男與小欣僅為同事關係,卻見其暫住該處、熟睡無意識,便為滿足私慾趁機侵犯,嚴重侵害小欣的性自主權,所為應受非難。雖吳男在審理中坦承犯行,也曾表示有調解意願,但因雙方對金額認知仍有落差,最終未能達成和解;再考量吳男素行非佳、犯罪情節與造成的傷害,最後判處有期徒刑3年2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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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9 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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