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馬英九涉三中案,纏訟超過7年終於無罪確定(中時資料照片)
備受矚目的前總統馬英九等人被控賤賣黨產的「三中案」,一審、二審認定,檢方舉證證據,不足證明馬英九、前中投董事長張哲琛、總經理汪海清等人有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等犯行,馬等5人判無罪,檢方提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唯一有罪被告前立委蔡正元,二審依違反《商業會計法》判處可易科罰金的6月徒刑、業務侵占罪判刑3年6月,未扣案犯罪所得2億3919萬餘元沒收,業務侵占部分二審確定,他已入獄服刑,其他部分,他與檢方都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三中案緣於《廣電法》要求在民國94年12月26日以前,黨政軍須退出媒體經營,馬英九94年上任國民黨主席後,為處理黨產爭議以及國民黨退出媒體經營,委由中投公司出售華夏、中影等股權及舊黨部大樓。
本案衍生檢方起訴指控,蔡正元擔任阿波羅公司董事長及實質負責人,持有中影公司股份,出售後所得價款應歸屬阿波羅公司,但他卻將阿波羅公司帳戶內款項或轉入信託專戶內的款項侵吞,金額共2億8032萬7983元,除其中4113萬元由他的妻子洪菱霙無償取得,其他2億3919萬7983元歸蔡正元實際保有。
一審及二審判決馬英九、張哲琛、汪海清,蔡正元妻子洪菱霙及岳父洪信行5人無罪,蔡正元二審被依業務侵占罪判刑3年6月,判刑3年6月,沒收犯罪所得2億3919萬餘元,違反《商會法》部分判可易科罰金6月刑,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2026/07/08 16:43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08003667-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