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
長榮海運於民國112年8月發布重訊,擬「海空分家」宣布申報以鉅額逐筆交易方式,處分轉讓高達37.54萬張長榮航空股票,交易金額高達新台幣133.45億元。但檢調懷疑,張榮發大房長子張國華及親友在股票禁止交易期間,大量交易長榮海運股票,涉及內線交易。檢調6日兵分10路搜索,以被告身分約談張國華及妻子楊美珍、兒子張聖恩、胞弟張國政、弟媳曾瓊慧、姪子張聖翊、長榮海運董事柯麗卿、前長榮國際董事戴錦銓、長榮國際協理謝淑蕙9人到案。據了解,張國華否認內線交易,檢察官訊後諭知張國華交保1億2000萬元,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實施手機科控監控。
另檢察官諭知張國政1000萬元交保、楊美珍、張聖恩2人各500萬元交保、戴錦銓交保300萬元、謝淑蕙交保200萬元,5人均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另曾瓊慧、張聖翊、柯麗卿3人請回、2名證人長榮海運首席副總經理吳光輝、財務部主計課長葉政維亦請回。
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逝世後,家族成員因遺產發生多起訴訟,集團決定「海空分家」由長兄張國華專注海運、弟弟們掌管航空。113年4月22日,協助「k董」張國煒處理遺產訴訟的律師林文鵬,以長榮海運股東身分,到北檢告發張國華、柯麗卿等人涉嫌內線交易。
林文鵬控稱,112年6月19日長榮海運董事會審計委員會通過長榮海運出售持有的長榮航空股票,長榮海運卻遲至112年8月14日始公告重訊,但張國華、柯麗卿身為長榮海運董事,竟在消息公開前的112年6月30日由張國華大量買進高達9萬8357張長榮海運股票。
另林文鵬控稱,據報導112年6月30日,張國華、柯麗卿掌控的巴拿馬商長榮國際賣出近17萬張長榮海運股票,買方並與張國華有關,張、柯身為內部人,竟在消息公開前買賣長榮海運股票,內線交易犯罪所得近21億元。
北檢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偵辦本案。檢調向台灣證券交易所調閱「長榮海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分析意見書」,認為本案在重大消息公開前的禁止交易期間,張國華等人曾交易長榮海運巨額股票,因此將張國華等人列為被告。
檢調6日兵分10路搜索長榮海運、巴拿馬商長榮國際公司、張國華9名被告住居所,約談張國華9人到案,全案朝違反《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罪方向偵辦。
2026/07/07 03:37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07000143-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