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國壽高鐵站前開發違反航高限制 桃園建管處:依法核發建照

國泰人壽投資近百億在高鐵站產專區打造新商辦,近日因建築師墜樓、建物超過民航局限高引發關注,市府強調當初是依法審查聽過才核發建照。記者陳俊智/攝影

國泰人壽投資近百億在高鐵站產專區打造新商辦,近日陸續傳出建築師墜樓與建物超過民航局限高,當初建照審查如何過關引發關注;桃園市建管處表示,審查階段有依法將航高管制列入審查意見,經申請人檢討,設計圖建物高度小於禁建高度才核發。

國泰人壽2016起委託吳姓建築師事務所依法辦理,2021年9月依法取得建造執照,並向桃園市政府建管處報備施工,原先預計今年底完工,明年開始招租,但今年5月底委外申請使用執照時,被告知樓高不符合規定,還被建管處列管。經理林昭廷強調,飛安第一,希望可盡速釐清後續的變更方案。

桃園市建管處表示,本案於2020年申請建造執照,審查階段均已依法將航高管制列入審查意見,經申請人檢討,其設計圖面標示的建築物高度小於禁建高度,市府就依法核發建造執照。

然而,2026年4月間,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依據「航空站飛行場助航設備四周禁止限制建築物及其他障礙物高度管理辦法」,委託測量廠商辦理障礙物查報作業,通知桃園市政府發現國壽開發案的建物位於桃園航空站畫定的圓錐面範圍內,有超高情事,所以市府依法通知業者改善並列管,以維護桃園國際機場及周邊整體飛航安全。

據了解,國壽委外廠商有發函請示民航局開發案是否符合民航法相關規定,而民航局3月下旬回函表示本案場址位於「航空站飛行場助航設備四周禁止限制建築物及其他障礙物高度管理辦法」畫定桃園航空站的圓錐面內,需依相關規定辦理,同時敘明場址爾後若興建計畫高度達60公尺以上,需檢附資料評估航儀程序。

後來,市府委外的審查委員會見開發案未超過60公尺便通過此案,市府責依委員會審查結果核發建照。

桃園市建管處表示,國壽開發案建物超過航高管制,應檢討超高部分並辦理變更設計,使建築物符合航高管制規定。變更設計前,應先完成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如涉及)、都市設計審議。因原監造建築師已故,依建築法須辦理監造人變更。另外,如檢討結果認定須拆除超高部分,提送變更施工計畫書報請備查後才能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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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1:30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9611926?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