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改管猴注意!不改善又超標15分貝 最重吊扣牌照

改管猴注意!不改善又超標15分貝,最重吊扣牌照。(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暑假到了,噪音車輛更常出沒,不少地方政府啟動專案加強查緝,環境部今日進一步修正發布噪音車裁罰基準,若機車噪音違規,屆期仍未改善,且噪音超標15分貝,或者在夜間或特定噪音管制區違規,但屆期未改善次數達到2次以上,將被視為情節重大,最重將吊扣牌照。

立法院去年三讀修正通過《噪音管制法》部分條文,機車噪音超標原本可處1800至3600元罰鍰,提高至3600元至3萬6000元。若違規經通知限期改善,情節重大且逾期仍未改善者,得移請公路監理機關吊扣牌照。

配合新修的《噪音管制法》,環境部修正「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並訂定「違反噪音管制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情節重大認定要點」,讓各地方環保機關裁處時有一致標準可遵循。

針對情節重大定義,環境部說明,機動車輛噪音違規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且噪音值逾管制標準值15分貝,或機動車輛於夜間或特定噪音管制區違規,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次數達2次以上,最重將處以吊扣牌照處罰。

環境部表示,本次修正裁罰基準,納入罰鍰計算公式,依違規案件影響程度、1年內累積違規次數等因子計算罰鍰,並納入加重或減輕罰鍰因子,環保機關可將夜間/定噪音管制區違規、屆期未改善、1年內首次違規、稽查配合度良好等違規情節納入罰鍰額度裁量,兼顧受處分者權益與行政罰法精神。

2026/07/06 13:07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06002371-26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