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楊姓男子過世後留下大筆遺產,配偶與子女因而對簿公堂,二審法院認定雙方簽署協議有效,改判為老太太保住895萬多元已分得遺產。(資料照片)
屏東楊姓男子過世留下多筆土地與近2千萬元現金遺產,配偶與子女因財產分配撕破臉對簿公堂。子女指控,結清銀行存款後,大家同意媽媽先拿一半,是為了節稅並非分產。一審同意其說法,判決全數遺產均分。老母不服上訴,二審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後大逆轉,法官認定分產協議生效,改判將該筆存款不用均分,保住老太太的895萬多元權益,仍可上訴。
楊男於民國111年過世,留下26筆不動產與1856萬元存款。家人1年後至銀行結清帳戶並提領,當時由配偶分得895萬,其餘子女各分得207萬至217萬餘元。不料兒女隨後狀告親娘,主張當天提款只是聽從代書建議,為向國稅局申報剩餘財產來節稅,根本不是真要分產,要求平分遺產。一審屏東地院採信子女說法,判決現金與地產全數平分。
高高院二審審理後翻轉一審判決。法官調閱臨櫃申請書,發現背面手寫的分配表上,所有子女均已簽名蓋章,親戚也作證,當天家屬均已達成共識,同意讓老母親先拿走夫妻剩餘財產。法官認定白紙黑字的分配表具法律效力,子女不能分到錢後又翻臉不認帳,因此逆轉改判該存款不屬裁判分割範圍,母親保住已分得現金,其餘地產均分。
2026/07/05 12:22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05001430-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