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尾隨卡拉OK少女進廁強暴!渣男事後回座繼續喝 遭眾人圍毆下場曝

尾隨卡拉OK少女進廁所強暴,渣男事後回座位繼續喝酒,遭憤怒的眾人圍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智(化名)2023年至某家卡拉OK店消費,盯上在店內幫忙的未成年少女小花(化名),見少女獨自走進女廁,他竟一路尾隨並將她推入廁所反鎖,摀住口鼻侵犯得逞,少女友人意外目擊後衝出大喊求援,店內眾人一湧而上,憤怒地圍毆阿志。經宜蘭地院審理,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判處阿志有期徒刑5年。

判決書指出,小花案發當天在店內協助外婆處理庶務,未料凌晨近3點前往如廁時,遭阿智尾隨進入女廁反鎖在,再被強行轉過身體,摀嘴侵犯。阿智庭上辯稱,兩人確有發生性關係,但矢口否認有強制性侵,稱自己與少女認識一個月,幾乎天天光顧,並主張事發時廁所隔壁有人,但少女沒有呼救,且去廁所才8分鐘,絕對是合意性交,請求從輕量刑。

小花反駁,當時有拍打隔間但無人應答,自己嘴巴又被阿智死死摀住,只能發出嗚嗚聲。少女友人也證實,當時發現小花不見後,有跑到廁所內蹲下看門縫,驚見友人被阿智壓制侵犯,隨後阿智若無其事地返回座位繼續喝酒,她則衝出廁所向店內經理、員工告狀,眾人得知後憤怒地聚攏,對著座位上的阿智一頓拳打腳踢,場面一度極度混亂。

法官檢視相關監視器及驗傷報告,認定阿智所言均為辯詞,不足採信,直言阿智正值壯年,體型在生理上具壓倒性優勢,卻為滿足一己私慾,對身心尚未成熟的少年施以暴行,嚴重戕害少女的身心健康與性自主權;審酌他犯後態度惡劣,始終推諉卸責,最終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加重其刑,判處阿智有期徒刑5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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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5 09:07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05000881-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