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和解書不是簽假的,小三再聯絡人夫還聊性生活,慘噴100萬元。(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紙和解書原本希望替婚外情風波劃下句點,不料,不到3個月,雙方竟又透過通訊軟體頻繁聯繫,甚至聊起性生活、旅遊見聞,還互相研究如何刪除聊天紀錄。人妻發現後提告求償,法院審理後認定女子已明確違反「不得再聯絡」約定,判決須支付100萬元違約金。
判決指出,人妻小娟先前發現,丈夫阿誠與女子小鈴(均化名)發展婚外情,雙方為化解爭議,於2025年6月簽署和解書。依約,小鈴不得再與阿誠見面、通信或有任何往來,若違反約定,須無條件支付100萬元作為侵害配偶權造成精神損害的賠償。
然而,小娟事後蒐集證據發現,小鈴在同年9月至10月期間,多次透過Messenger主動與阿誠聯繫,因此,依照和解契約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給付100萬元違約金。
小鈴則辯稱,當初簽署和解書是遭人脅迫。她主張,多年前遭阿誠設局、甚至遭性侵,直到簽約前又有一名陌生男子持有所謂證據找上門,威脅揭露事件,迫使她不得不簽下和解書,因此質疑整起事件是「仙人跳」。她也強調,後續聯絡都是阿誠主動找她,她只是為了拿回對方持有的相關證據,不應認定違約。
不過,法院認為,小鈴始終無法提出任何證據證明自己遭脅迫,也未能提供所稱陌生男子及阿誠的聯絡方式,導致法院無法傳喚相關證人到庭作證,其說法僅屬片面陳述,難以採信。
更重要的是,法院檢視Messenger聊天紀錄後發現,雙方互動遠超過單純取回證據的範圍。對話內容除互相問候、分享生活近況外,還涉及旅遊行程、店面整理、銀行匯款等日常細節,甚至討論兩人過往性生活、身體私密部位等敏感內容。聊天過程中,小鈴還主動教導阿誠如何刪除Messenger訊息,顯示雙方仍維持密切聯繫。
法官指出,若真如小鈴所稱只是被動回應,實際對話內容卻可見她多次主動發訊、分享旅行見聞、關心對方近況,甚至提醒刪除聊天紀錄,足以認定並非單方面聯絡,而是持續性的雙向通信往來。
法院認為,和解書明確約定不得再「會面、通信或其他任何來往」,而小鈴簽約後,仍然多次透過Messenger與阿誠互動,已明顯違反契約內容,因此小娟依約請求100萬元違約金,依法有據,應予准許。
2026/07/05 10:07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05000799-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