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父嫖妓、家暴還棄養,2孩怒求免扶養,「這原因」失敗,因為父親已經病逝。(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有2個孩子從小遭父親棄養,日前突然接獲社工來電,得知多年失聯的父親因年老失能入住長照機構,希望他們依法負擔扶養責任,憤而向法院聲請免除扶養義務,控訴父親年輕時不僅外遇、嫖妓、賭博,還長期家暴母親、從未支付扶養費,甚至持鐵鎚砸門向他們討錢。
判決指出,2個孩子主張,當年母親年輕時離家,在外認識一名男子,懷孕後為避免老大成為非婚生子女,因而與對方結婚。不料,母親婚後才發現丈夫惡習難改,不僅經常嫖妓、賭博,還曾因替地下錢莊討債鋃鐺入獄,家中經濟全由妻子獨自支撐。
他們主張,父親出獄後,外公曾借給他20萬元創業,還提供場地擺水果攤,但父親卻將借款揮霍在吃喝玩樂及賭博,毫無改善。母親曾多次提出離婚,卻遭拒絕,甚至被迫繼續共同生活,之後又生下老二。
更令家人難以忍受的是,父親不僅沒有分擔家計,還時常向母親伸手要錢,討不到錢便辱罵施暴,甚至因母親掛掉其外遇對象來電,竟拿鐵椅猛砸母親背部,造成嚴重傷勢。最後雙方離婚時,他們的監護權均由母親取得,父親則承諾每月支付5000元教育費。
然而,父親離婚後從未履行扶養義務,不但一毛未付,還三天兩頭跑到住處騷擾,要求借錢、要求復合,甚至趁母親外出時,持鐵鎚敲砸家門,逼迫年幼的他們交出金錢。他們強調,自幼到成年,生活、教育及成長開銷全由母親獨力承擔,父親從未盡過一天為人父的責任。
直到去(2025)年他們接獲社工聯繫,才知道失聯多年的父親已入住老人長照機構,希望他們依法負起扶養責任。他們認為,父親長年惡意遺棄家庭,如今卻要求他們扶養,明顯違反公平原則,因此依《民法》規定向法院聲請免除扶養義務。不過,就在案件審理期間,父親病逝。
法院指出,扶養義務屬於基於身分關係而產生的權利義務,僅存在於扶養人及受扶養人生存期間。由於父親已死亡,扶養請求權屬一身專屬權利,依法不得繼承,也沒有其他人可以承受本件非訟程序,因此扶養法律關係已隨死亡消滅。因此,裁定駁回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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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4 12:07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04000893-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