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林宜瑾。(中時資料照,范揚光攝)
民進黨台南立委林宜瑾詐領助理相關費用1412萬7388元,雖已認罪主動繳回所有相關金額,但一審遭到重判7年、褫奪公權4年。而針對林宜瑾停權相關問題,民進黨廉政會回應,最快8月召開會議後做出決議,按照《廉政條例》一定要處分,至於停權多久還需開會討論。
法官重判林宜瑾7年重刑理由指出,她明知公費助理補助費顯非議員、立法委員薪資之實質補貼;她身為公務員,更應律己守法,本案行為時間長達10餘年、詐得之公費助理補助費逾千萬元,顯非一時失慮之單一偶發行為,難認有情輕法重之情形。
合議庭審理後認定,林宜瑾身為民意代表,本應依法誠實申報公費助理補助費,竟以詐領公費助理補助費,挪作服務處及個人其他支出花費使用,損及政府機關對於預算管理之正確性,傷害人民對於公務員之信賴度,行為殊有不當,判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4年。得上訴。
而根據《TVBS新聞》報導,民進黨廉政會主委邱駿彥今天下午受訪表示,廉政會目前尚未獲得判決書,要看判決書理由才能決定要處分多久,但因現在是暑假,由於廉政委員都是無給職,且有些人要出國,照例會停開一次例會,原則上7月不開例會,最快可能要到8月召開會議後做出決議。他強調,需等獲得判決書後進行研究,再決定是否有召開臨時會的必要,按照《廉政條例》一定要處分,至於停權多久,還需開會討論。
2026/07/02 22:07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02005010-2604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