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注電池研發的輝能科技會計總處楊姓協理涉為收取佣金,將公司機密如客戶名單、銷售成本、股東名單等給予大陸某投資管理諮詢公司,還仲介某股東以2000萬美金出售82萬餘股給該大陸公司,桃園地檢署依違反《營業祕密法》等罪提起公訴。(本報資料照)
專注電池研發的輝能科技會計總處楊姓協理涉為收取佣金,將公司機密如客戶名單、銷售成本、股東名單等給予大陸某投資管理諮詢公司,還仲介某股東以2000萬美金出售82萬餘股給該大陸公司,桃園地檢署依違反《營業祕密法》等罪提起公訴。
檢方調查,楊姓協理103年9月至112年12月擔任輝能科技會計總處協理,並兼任股東事務部及投資融資部主管,負責公司募資、新股融資及審核付款等業務,屬於高階人員,竟為貪圖高額傭金,做出不法行為。
如楊男得知大陸某投資管理諮詢公司有意入主輝能科技,希望透過掌握董事席次或經營權,藉機取得固態電池技術,因此以財務長身分,牽線其在111年12月向許姓股東以2000萬美金收購輝能科技母公司股票82萬8754股,並獲取7萬6000美金佣金。
此外為了規避公司寄送外部電子郵件時,會自動寄送副本給上兩級主管的資安管控,楊男111年9月指示不知情的下屬,將公司主要銷售客戶名單、實際銷售總量結構成本、材料採購來源、製程設備預付款及未公開的半年報財務數據等極機密的「盡職調查報告」以電子郵件寄送到該大陸公司,洩漏公司營業祕密。
另楊男在111年12月,利用下屬請假機會,擅自登入下屬電腦,將「完整股東名冊」電子檔寄給該大陸公司,使其得知研發及高階主管人員,進而滲透介入、挖角公司團隊,危害公司長遠營運及市場公平競爭空間。
桃檢肅貪專組檢察官李旻蓁指揮桃園市調查處偵辦,認為楊男涉犯背信及意圖在大陸地區使用,未經授權而洩漏營業祕密等罪,近日提起公訴。
檢方說,高科技產業的營業祕密與核心技術,乃我國經濟發展、國家安全與國際競爭力之重要命脈。近年來境外勢力或競爭對手意圖透過高額佣金或不當利益誘惑我國企業高階主管,進而刺探、挖角或竊取關鍵技術之案件層出不窮,此類犯罪不僅損害企業花費鉅資研發之心血結晶,更動搖我國整體產業的布局。
檢方表示,針對該案件將秉持「嚴查速辦」原則,積極維護我國企業營業秘密,並同時呼籲各企業應持續強化內部資安稽核與分層授權機制,高階經理人亦應恪遵誠信原則執行職務,切勿因一時貪念而觸犯刑責。
2026/07/02 15:17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02003286-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