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中國民族團結法 獨盟:赴中旅遊廣告應標風險警示

中國於7月1日正式施行「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台灣獨立建國聯盟今天說,首當其衝的就是台灣人赴中旅遊的風險。中國隨時可能羅織罪名、任意逮捕台灣人,因此立即可做的就是任何赴中旅遊廣告、必要文件等都應標「風險警示」,如同香菸與酒類標示健康風險的警語一般。

台獨聯盟今天發布聲明表示,長期以來,中國妄稱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並在國際上無所不用其極壓迫圍堵台灣,企圖積非成是。2005年反分裂國家法開始,中國更意圖以「長臂管轄」方式跨境壓迫台灣人,構築法律基礎。

台獨聯盟說,「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所稱「境外」涵蓋全球,意圖藉「民族團結」之名,行非法長臂管轄之實,先達到寒蟬效應,再視情況跨境壓迫,包括跟蹤、騷擾、非法抓捕等。這手法早有先例可循,中國在全球53個國家非法設置多達102個海外警察站,長期跟監、騷擾海外異議人士,劣跡斑斑。

台獨聯盟認為,面對中國對台灣的法律戰威脅,首當其衝的就是台灣人赴中旅遊的風險。中國隨時可能羅織罪名、任意逮捕台灣人,因此立即可做的,就是任何赴中旅遊廣告、必要文件等都應標「風險警示」,如同香菸與酒類標示健康風險的警語一般;同時也應建議民眾出國旅遊時,盡量選擇具有人權保障的民主法治國家。

台獨聯盟說,法律戰只是中國對台威脅的一環,更須嚴防中國持續進行的各式滲透與威脅動作:包括在「三中一青」、「一代一線」統戰策略下,制度化攏絡台灣青年與里長的落地招待,特別是接近2026年底的九合一大選,以及今年6月以來,中國海警船在台灣東部海域的非法「巡查」,編列各種藉口騷擾往來商船,透過此類灰色地帶作戰,尋找侵略台灣的「平戰轉換」破口。

台獨聯盟表示,台灣與中國一邊一國、互不隸屬,其理至明。但台灣至今仍深陷於錯誤、過時、荒謬的憲法與「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這部俗稱「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法律,第一條開宗明義即以「國家統一前,……」為前提,正是昧於現實自我錯亂的明證,應儘速廢止。

2026/07/02 12:12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9602415?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