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妹子傳「男偷吃照」給前妻證非小三 誤傳他主管挨告 法官揪烏龍真相

清白妹誤傳激戰裸照給男方主管挨告,法官揭超蠢真相判無罪。(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女子小璇(化名)被指控介入男子阿清(化名)的婚姻,為捍衛自身清白,她將阿清傳給她,與別名女子的激戰裸照傳給其前妻,未卻因阿清誤給主管電話,陰錯陽差下傳到主管的手機裡,讓阿清頓時臉面無光,氣得以涉嫌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向小璇提告。台中地院日前審畢,法官認定是阿清自己傳錯電話號碼給小璇,最終判定她無罪。

判決書指出,小璇為澄清自己並非介入他人婚姻的小三,特意將阿清在交友軟體上傳送他與另名女子裸露生殖器激戰的畫面下載組合,並傳給阿清的前妻自證,然而過程中發生誤會,這張照片竟意外傳送給阿清的公司主管,他得知後勃然大怒,憤而向小璇提告。

小璇辯稱,自己主觀上絕對是要傳給男方前妻澄清,根本不知道接收者是男方的主管,「我只是要證明那人不是我。」法官檢視相關證據,才知道是阿清自己將公司主管的電話號碼標註為前妻後傳送,甚至設定為公告,這才導致小璇產生誤會。

法官認為,這3張裸體性交的照片本就是阿清主動傳送,並非小璇以不法手段竊取;再者,小璇傳送的動機是為了在婚姻風暴中澄清自己並非外遇對象,旨在維護自身名譽,主觀上沒有散布不雅片的惡意,後續誤傳也是阿清自己給錯電話,故小璇的行為不構成妨害性隱私罪中「無故」的違法要件,最終判小璇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2026/07/01 14:56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01002818-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