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30日三讀通過《虛擬資產服務法》,正式為台灣虛擬資產產業建立專法監理制度。資誠分析,新法有五大亮點,包括虛擬資產服務商(VASP)全面改採事前許可制、開放金融業申請兼營虛擬資產業務、強化投資人保護、建立穩定幣專章管理,以及大幅提高違法罰則,象徵台灣虛擬資產監理由過去著重洗錢防制,正式邁向完整的業務監理架構。
首先,VASP將全面改採事前許可制。資誠表示,新法上路後,業者不再只是依《洗錢防制法》完成登記,而是須向金管會申請執照,並符合最低資本額、營業保證金及內部控制等要求。
第二,新法首度明文開放符合資格的金融業者,在金管會核准下兼營虛擬資產相關業務。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李裕勳表示,目前除VASP已提前布局外,不少金融業者也積極評估投入虛擬資產市場,未來可依經營策略、客戶需求及法規開放程度,選擇兼營或透過子公司取得相關執照。
第三,為提升投資人保障,新法要求VASP將客戶資產與公司資產分離保管,建立商品審查及資訊揭露制度,禁止誇大或誤導性廣告,並強制加入同業公會,以提升市場透明度及交易安全。
第四,穩定幣首度納入專章管理,發行人須取得金管會許可,將足額準備資產存放於國內金融機構並獨立保管,且不得支付任何形式的利息或收益。
第五,新法也同步提高違法成本。未經許可經營虛擬資產服務業務者,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一億元以下罰金;涉及操縱虛擬資產交易價格或供需者,最重可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二億元以下罰金。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金融產業服務營運長郭柏如表示,《虛擬資產服務法》三讀通過,代表台灣虛擬資產監理由洗錢防制正式邁向兼顧業務監理、投資人保護及金融穩定的完整架構,不僅有助產業創新,也可為推動亞洲資產管理中心注入新動能。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金融產業服務會計師吳尚燉表示,新法提供VASP更明確的發展方向,未來企業可依需求選擇與既有VASP或兼營相關業務的金融機構合作。資誠企業管理顧問公司執行董事陳念平則提醒,金融業投入虛擬資產市場前,仍須評估後續子法、風險管理及資本要求,兼顧創新發展與金融安全。
2026/06/30 14:47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39/9597804?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