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民眾黨版國防自主無人載具條例經濟部主管 政院設戰略委員會督導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說明強化國防自主暨無人機產業發展條例草案,出席人員包括民眾黨團總召陳清龍(右二)、副總召王安祥(右)、幹事長邱慧洳(左二)、立委洪毓祥(左)等。

針對行政院會通過「國防自主無人載具採購特別條例」草案,國民黨與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今天各自提出版本。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陳清龍表示,民眾黨團版本有三大特色,分別是回歸公務預算、建立明確指揮體系及制定相關罰則,希望各版本都能在委員會充分討論。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今天舉行「無人機發展條例報告」記者會,陳清龍在會中表示,無人機廣泛運用在各行各業,未來將成為重要國際產業,我國已經有完整產業聚落,「如果可以好好推動,不管是商用或軍用無人機,絕對是下一個世代的重要產業,也是台灣經濟發展的新動力。」

陳清龍說,民眾黨團提出國防自主無人載具採購特別條例草案,希望在堅守財政繼續的前提之下,政府能夠好好發展無人機產業,三大特色包括「不讓特別預算常態化」、「不像無頭蒼蠅亂飛」及「避免國庫通私庫」。

草案明定,本條例的中央主管機關為經濟部,涉及國防運用事項則為國防部,地方主管機關為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本條例涉及飛航安全、空域管理、資通安全、頻率使用、政府採購、警政、消防、災防、農業、海巡、環境、關鍵基礎設施、地方場域或其他目的事業事項者,由中央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權責辦理。

草案規定,行政院應設置國家無人機產業發展戰略特別委員會,統籌協調、推動及督導全國無人機產業政策,每半年至少召開會議一次,審議無人機產業發展綱領及重大政策事項,遇有重大事件得召開臨時會議。

草案明定,無人機委員會置委員13人至17人,其中1人為主任委員,由行政院副院長兼任,其餘委員由經濟部、國防部、交通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等相關機關首長兼任,還有中央主管機關就立法院各黨團推薦之學者、專家遴聘之。

草案規定,經濟部應該會同相關機關,每4年提出無人機產業發展綱領,並且每2年檢討修正;涉及國防運用事項,應會同國防部進行。無人機綱領應該載明產業發展綱領及關鍵績效指標、關鍵技術自主化及國產化目標、先進空中運輸及應用發展策略,還有可信任供應鏈推動策略等。

草案明定,國防部應該優先採購、整合和訓練使用我國製造低成本、高性能無人機,同時定期檢討作戰需求及科技發展趨勢,優先推動自主飛行、群飛協同、抗干擾導航、模組化設計及快速量產能力的建置。此外,廠商提供標的認有與契約規定不符疑慮時,國防部得在驗收後進行抽驗,廠商應就該瑕疵,負保固及瑕疵擔保責任。

相關罰則方面,草案規定以詐欺、虛偽不實資料或其他不正方法,申得政府就無人機產業所定補助、獎勵、投資、融資或信用保證者,中央主管機關應撤銷或廢止其受領資格,並且追回已撥付之全部或一部分款項。行為人涉及刑事責任者,中央主管機關應移送檢察機關偵辦,同時得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提起自訴等其他救濟。

媒體詢問,民眾黨團是否有先行與國民黨團溝通版本,陳清龍表示,每個政黨都有各自的想法跟願景,國民黨團、民眾黨團及行政院版本,大家提出來就在委員會充分討論,民眾黨團認為無人載具要回歸年度公務預算,不應該違反財政繼續讓特別預算常態化。

至於採購金額部分,陳清龍說,其實只要編列在公務預算,行政部門就能依此衡量財政與實際需要,遵守財政紀律法就是民眾黨團的態度跟精神。

2026/06/30 11:45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10930/9597268?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