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國民黨團無人機條例出爐 提供業者補助、融資及優惠利率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公布「國防自主無人載具科技發展及採購條例」草案。國民黨團/提供

國民黨團30日公布「國防自主無人載具科技發展及採購條例」草案,計23條條文,明定中央政府應循年度總預算程序,連續六年每年編列新台幣400億元,總額2,400億元,專責投入無人載具採購、產業聚落發展及中小企業、新創扶植,並優先支持國內研發、生產及製造之無人載具系統。

國民黨團說明,該條例跳脫以特別預算推動國防建設之非常態模式,改採法制化及制度化方式,建立以年度預算穩定支持之推動機制,透過長期、持續及可監督之財政規劃,兼顧財政紀律、國會監督及產業發展需求,避免政策因年度變動或一次性預算而中斷,提供產業界穩定投資預期。

有關條文內容,草案規範,主管機關為經濟部;主辦機關為經濟部、國防部。國防部應依量大、價廉、智慧化、分布式之原則,訂定無人載具防衛體系之中長期發展目標,每二年滾動檢討一次。經濟部應會同國防部,每年向立法院提出無人載具階段性發展報告。

草案指出,無人載具之生產基地,應分布於至少三個不同縣市,不得集中於單一地理區域,降低遭受集中打擊之風險。無人載具之戰備儲存,應分散於不同據點,單一據點儲存量不得超過總戰備存量25%。無人載具之操作及指揮系統,應建立分散式備援架構,確保單點失能不致癱瘓整體作戰能力。

草案要求,國防部應會同地方政府,於該條例施行後一年內,於該條例上述所定不同地理區域,規劃至少三處軍民共用測試場域,供軍方及民間業者共同使用,進行無人載具之飛控、航控、抗干擾及作戰模擬測試。

草案說明,軍用無人載具之採購,應訂定國產化比例目標。該條例施行後二年內,軍用商規無人機之國產化比例達50%以上;四年內達80%以上。無人艇及地面無人載具之國產化比例達70%以上。前項國產化比例之計算,以零組件產值占整機產值之比例為基準,由經濟部會同國防部訂定計算辦法。

草案規範,對投入無人載具關鍵零組件國產化之優良業者,經濟部得酌予獎勵,包括:捐(補)助;資金、技術投資或授權;優先採購;提供融資及優惠利率。政府為特別扶助予中小企業及新創企業,得由國發基金會同民間資金共同投資。

草案指出,無人載具業者欲申請國產化獎勵措施者,應通過數發部會同國防部建立之供應鏈安全認證,認證內容應包含:關鍵零組件來源之可追溯性聲明及稽核;軟體原始碼及韌體之資安檢測,確保無惡意軟硬體後門或未經授權之資料回傳機制;供應鏈中斷風險評估及備援供應商規劃。

草案強調,業者於供應鏈安全認證程序中提供虛偽資料,或經查獲使用未經認證之高風險地區零組件者,數發部應撤銷其認證資格,並通知主管機關終止其參與採購及國產化獎勵措施之資格,期限不少於三年;情節重大者,依相關法律追究其法律責任。

罰則方面,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破壞、毀損或非法侵入軍民共用測試場域或無人載具生產設施;竊取或洩漏無人載具相關之軍事機密技術資料;以不法手段使無人載具之飛控系統、通訊模組遭受未經授權之入侵或操控。

此外,使用未經認證之高風險地區零組件而獲取本條例獎勵措施者,除撤銷資格外,並應追繳已領取之獎勵款項,並處不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罰鍰。於資格審查或驗收程序中提供虛偽資料者,處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2026/06/30 13:41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38/9597632?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