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上路 本土社團:台灣應警覺中共法律統戰新模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上路 本土社團:台灣應警覺中共法律統戰新模式。北社提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7月1日施行,本土社團今日召開記者會表示,該法表面上是中國內部民族政策,實際上卻透過法律形式,把民族認同、兩岸交流、統戰動員與境外追責結合在一起,對台灣民主社會與國家安全具有高度警訊。

會中特別指出,該法有四項條文值得台灣社會關注。分別為第21條,將兩岸交流納入民族認同工程。 第41條,讓統戰工作正式法律化。第44條,動員各類人民團體參與統戰工作。第63條,建立境外追責與法律威嚇機制。

台灣北社經濟委員會王國臣教授認為,《中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對臺經濟衝擊有三:加劇美中經濟衝突、提高赴中經商風險,以及試圖拖住台灣經濟走向國際。北京當局亦希望,引入台灣資金,挽救其持續頹靡的經濟。後續需關注,利誘未果轉向更為猛烈的經濟脅迫。

彭明敏文教基金會董事長楊黃美幸表示,呼籲台灣社會應持續與國際民主夥伴站在一起,加強民主國家之間的交流與合作,共同維護自由、民主、人權及法治等普世價值。

她說,同時,面對中共不斷升高的政治與法律威脅,我們更應該建立全民的危機意識,支援政府強化國家安全、民主防衛及民主韌性,讓台灣能夠與世界民主陣營攜手合作,共同守護區域和平與國際秩序。

2026/06/30 16:39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30003419-26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