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房仲男掌摑亞太球場工讀生判3月 去年當街毆騎士要賠9萬元

房仲男掌摑亞太球場工讀生判3月,去年當街毆騎士要賠9萬元。(中時資料照)

49歲前蔣姓房仲今年3月29日到台南市亞太成棒主球場觀看中華職棒首場例行賽,不滿被工讀生請回座位,掌摑蔡姓工讀生,5月份遭判刑3個月,慘丟工作。蔣男去年又因送女兒上學途中發生行車糾紛,當街揮拳攻擊騎士,台南地方法院日前宣判,蔣男判刑3月確定,民事須賠償9萬餘元。可上訴。

今年3月29日晚上7點30分許,當時另一名工讀生請蔣男不要靠在走道欄杆上,以免發生危險,引起蔣男不滿,蔡姓工讀生接到同事求援,上前請蔣男「有話好好講」,遭蔣男痛罵「你是在靠北喔!(台語)」等語,同時以右手揮打蔡男之左臉頰1下,造成蔡男當場嘴角流血,蔡男事後到警局對蔣男提出傷害告訴。

蔣男事後遭所屬公司開除,並出面公開道歉,同時也被起底有酒駕、傷害等法院判刑紀錄,法院審理認定「態度乖張、行為暴戾」,經檢方以重傷害罪起訴後,判處3月有期徒刑。

發生本案之前,蔣男也在去年6月24日清晨7時許,載女兒上學途中與蔡姓機車騎士發生行車糾紛,蔣送完女兒返家途中又遇到蔡姓騎士停等紅燈;竟用機車擋在對方前方,並徒手毆打蔡成傷。

台南地院一審依傷害罪判刑4月,蔣不服提起上訴,並在二審時認罪,台南高分院今年4月改判3月確定。

蔡姓騎士事後再提起民事附帶求償醫療費用2460元、精神慰撫金20萬元,共20萬2460元,法官審理後,認定蔣須賠償9萬餘元,可上訴。

2026/06/29 08:42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29001141-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