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男房仲侵犯繼女,遭依家暴妨害性自主處男子3年4月。(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台中市一名男房仲,過去與一名女子、未成年繼女共同生活在北屯區,只是民國114年9月男子返家後見繼女熟睡,他竟持潤滑液闖入三度闖入房間侵犯,繼女因恐懼故作沉睡,只能任由男子上下其手,事後繼女才崩潰提告,台中地院一審近日宣判,依家暴妨害性自主處男子3年4月,可上訴。
據判決書指出,該名男子114年9月6日2時23分,結束應酬返家後,見到繼女已入睡,先是進房間將繼女內褲掀開、襲胸,過程中繼女因恐懼仍故作沉睡,隨後男子短暫離開又返回,企圖掰開繼女大腿,但最終未能成功。
而男子選擇離開房間去拿潤滑液,再度回到房間內侵犯繼女,且事後男子看到繼女已清醒,卻裝沒事質問繼女為什麼還沒睡,身心受創的繼女請求老師協助,校方依法報警提告,台中地檢署偵查後也起訴男子。
台中地院一審時,男子坦承犯行,但主張因飲酒關係,辨識能力已顯著降低,請求減刑或緩刑,只是法官審酌男子當天步行返家時,步伐尚且穩健,神情及舉措自若,且還能操作電話,不像一般酒醉者,且男子3度進入非日常住居使用房間,更拿取不是可隨時取得的潤滑液,於是不採信男子說詞。
審酌一切證據後,法官譴責男子為繼父,本應善盡其責,關懷妓女長大成人,卻罔顧僅為滿足一己私慾,違悖人倫綱常,考量男子犯後終能坦認犯行,已見悔意,但未取得繼女及其母親諒解,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乘機性交罪,處3年4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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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2026/06/29 13:36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29002275-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