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祥馨公司負責人、前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被控將近68萬公噸的電弧爐爐碴非法填埋於學甲農地與工業用地,獲利高達21.6億餘元,全案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嫌提起公訴後,台南地方法院29日重判郭再欽8年半。(本報資料照片)
眾所矚目的台南學甲爐碴案一審29日判決明祥馨公司負責人、前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等人有罪後,台南市政府環保局指出,此案目前已挖除填埋物總量約68萬公噸,尚餘約43.3萬公噸待處理。其中,明祥馨二場已有24.7萬公噸去化完成,剩餘的15.4萬公噸填埋物,該局已要求盡速銷售完畢。
台南地檢署於民國111年偵結起訴學甲爐碴案,認定明祥馨公司負責人、前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等8人,將近68萬公噸的電弧爐爐碴非法填埋於學甲農地與工業用地,獲利高達21.6億餘元,全案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嫌提起公訴後,台南地方法院29日重判郭再欽8年6個月。
環保局還說,關於全程興業廠房下方約27.9萬公噸的填埋物處理情形,由於該處廠房具備合法工廠登記且屬合法建築,若強行拆除將嚴重損及第三人權益,基於信賴保護與比例原則,目前採取風險控管措施,命清理義務人先行執行環境監測,並嚴格要求未來該廠房若申請變更或拆除執照時,必須立即執行爐碴挖掘清理作業,並未免除其清除義務。另於爐碴未完成清理前,將由市府地政局、工務局於地籍資料、建築物使用執照證進行註記。
2026/06/29 17:30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29003267-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