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建志。(資料照)
前台北市警局刑警大隊偵查第二隊隊長陳建志,被控在民國108年6月11日在海峽會餐廳及多家酒店接受地下匯兌業者招待喝花酒,並收受130盒價值7萬5400元的泰國進口燕窩禮盒,更洩漏大選前警方將大規模掃蕩之情資以指導業者規避查緝;案經士林地方法院於29日中午宣判,法官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不正利益罪,判處陳建志有期徒刑10年6月,褫奪公權3年。
法院判決指出,地下匯兌高姓、陳姓業者108年3月間因違反《銀行法》遭搜索,高於同年5月經人引薦結識時任偵查隊長陳建志,陳建志雖知高等人持續在雙北非法經營地下匯兌,卻未依法舉報查緝,反加以包庇。
陳建志為展現特殊護航能力,於108年6月11日晚間藉慶祝升遷名義,指示高在「海峽會」餐廳預訂包廂,高支付1萬2388元餐費並安排5名妙齡女子到場一對一陪侍,邀請時任刑事局第九大隊3名隊員到場飲宴;高藉機向員警打探案情,也伺機拍下陳建志酒後放縱的照片留存。
陳建志信服於己,後續多次要求高指派方姓司機專車接送,在多家酒店飲宴並接受女陪侍招待,還要求高訂購泰國進口燕窩禮盒130盒作為中秋禮盒;高另於108年12月17日晚上,邀請現已停職的陳建志到台北市松山區AK酒吧飲酒,陳坤忻及丁姓集團成員也到場,4人1晚消費逾6萬元。
席間陳建志告知大選前警方將大規模掃蕩地下匯兌業者,並具體指導「警察會監聽」、「刪除手機及電腦資料」等滅證方式;隔日凌晨1時許,丁姓成員旋即透過通訊軟體Riot、暱稱「莖肛戰士」傳訊給集團成員要求「更換電腦」、「暫停跑外務」、「選前盡量不要碰面」等,高等地下匯兌業者共同犯對公務員交付不正利益罪,分別判刑6月、褫奪公權1年。
2026/06/29 15:43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29002797-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