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封閉車室與方向盤的三輪「駕艙機車」明天起開放合法上路。圖為駕艙機車Lean3。(圖/業者提供)
駕艙機車明天起開放上路,交通部今天表示,駕艙機車路權比照小客車,須持有小客車駕照,但不能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包括銜接台61的淡江大橋;至於市民高架、建國高架等地方政府管轄,則由各縣市政府決定。
針對兼具封閉市車室與方向盤的駕艙機車,交通部日前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其車輛種類與歐日相同定位為機車,未來在台將領用機車號牌,駕駛與乘客免戴安全帽,但須繫安全帶;道路行駛規定比照小型汽車,不須兩段左轉,不得行駛高快速公路,駕駛須持有小型汽車或以上駕照才可駕駛,可停放於汽車停車格。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胡廸琦今天表示,駕艙機車路權比照小客車,駕駛須持有小客車駕駛執照,若僅持有機車駕照,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1項第9款,可開罰6000元至12000元;若沒有機車跟汽車駕照,比照機車無照駕駛裁罰18000到36000元。
路權部分,法規屬於機車,因此違規比照機車罰則,不過因為有方向盤、油門,需要持有小客車駕駛執照才可駕駛,不得行駛機車專用道;但依照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等規定,駕艙機車不得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包括銜接台61的淡江大橋。
至於縣市政府管轄的快速道路,例如建國高架、水源快速道路、新生高架、市民高架及環東大道等,則由縣市政府自行公告。
停車部分,依規定駕艙機車得停放在小客車位置,地方政府可彈性調整,自行公告使用2個車格或3個車格,甚至劃設專用車格等,但不能停放在機車停車格。
2026/06/29 12:50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29002093-2604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