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離婚同居成地獄!惡男硬闖「兩道」 狠嗆:再像死魚就肛妳

離婚同居成地獄!惡男硬闖「兩道」 狠嗆:再像死魚就肛妳。法官審理後,依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3年4月。(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對夫妻因為家暴離婚,但因經濟與搬家等現實考量,雙方仍短暫同居在女方的租屋處。不料,前夫竟色心大起,趁前妻在房間休息時強行親吻、強脫衣褲侵犯,見前妻因恐懼過度全身僵硬、毫無反應,竟還狠嗆:「妳再像一條死魚一樣,我就要肛妳了!」隨後接連強制行焦急剛交得逞。

判決指出,男子阿華與女子小涵(均化名)原為夫妻,兩人先前就曾因性事不合,小涵遭阿華出手毆打,雙方後來簽字離婚。離婚後,兩人仍同住在小涵的租屋處。某日傍晚,阿華藉口頭痛、身體不適前往主臥室休息,小涵因基於關心也進房同床陪伴。

不料,阿華見小涵躺在身旁,竟伸出魔爪強行擁抱、親吻並撫摸其身體。小涵因想起過去遭家暴痛毆的陰影,深怕強烈反抗會再度引來一頓毒打,當下只能不斷撇頭、扭動身體閃躲。然而,阿華完全無視小涵的抗拒,強行脫光衣物強制性交。

期間,小涵因情緒崩潰、極度恐懼而全身癱軟,只能雙眼直瞪天花板、任由擺布。阿華見狀不僅沒有停手,反而惡狠狠地嗆聲:「妳再像一條死魚一樣,我就要肛妳了!」隨後強行缸交得逞。小涵事後身心重創,坐在廁所地板痛哭,更發現地上留有一灘血跡。

小涵因身體劇痛且精神壓力達到極限,才向閨蜜傳 LINE 訊息求助,崩潰控訴「我被前夫強姦了,沒有潤滑劑直接進去,大便都在流血,請幫幫我」。閨蜜大驚趕緊勸導並協助其報警、就醫驗傷,全案因而曝光。

法院審理時,阿華矢口否認犯行。他辯稱,兩人過去在婚姻關係中有過默契,約定「只要發生性行為時不反抗、沒拒絕就代表同意」,當天小涵沒有明確出聲反對或激烈抵抗,他以為對方是同意的,並無違反其意願。

然而,法官開庭時嚴詞駁斥此說法,並特別引用最高法院判決,強調現代司法保護的「性自主決定權」,核心即是「No means No」(說不就是不)與「Only Yes means Yes」(她說願意才是願意)。法官指出,沉默或猶豫絕不等於同意,更何況雙方早已離婚,過去的婚姻約定在法律上早已失效,性主動方有責任確認對方是在完全自願的狀態下。

法官審酌,阿華明知小涵並非自願,卻仍抱持縱使違反其意願亦在所不惜的「不確定故意」強行侵犯,惡性重大。此外,犯後否認犯行,至今未與小涵達成和解,且造成難以抹滅的身心巨創,客觀上並無任何可憫恕之處,因此不予減刑,依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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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7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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