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吳釗燮前助理涉共諜案獲判無罪 高檢署將研議提起上訴

高等法院審理民進黨前黨工黃取榮等人涉共諜案,黃取榮一審被判10年有期徒刑,二審獲改判6年。外交部前部長吳釗燮的助理何仁傑則逆轉獲判無罪。對此,高等檢察署表示將針對何仁傑無罪部分,研議提起上訴。其餘被告部分,待收到判決書後再行研議。

根據判決,包括黃取榮、民進黨民主學院前副主任邱世元、總統府辦公室前諮議吳尚雨皆獲改判,刑期較一審輕,黃取榮一審被判10年有期徒刑,二審獲改判6年。何仁傑則獲判無罪,理由包括法官認為,黃、邱、吳3人犯行事證明確,黃、邱2人所犯為國家機密保護法為大陸地區刺探經核定之國家機密罪、洗錢防制法之洗錢罪。吳尚雨則犯國家機密保護法洩漏經核定之國家機密罪。

至於何仁傑部分,法官認為,所謂何仁傑外洩的機敏資料,多為引述業經公開的政府公告或新聞稿,且文件內容可見資訊來源混雜,時序錯置、記載未盡正確或與實際情況不符,足見該些文件有蒐集不同公開資訊後加以拼貼、整編的特徵,不具「非公知性」,難認屬秘密事項。

另黃取榮、邱世元為向中共人員膨脹其在台人脈網絡、資訊來源及情蒐能力,有虛構、誇大或借用他人名義包裝資訊來源之情。黃提供給中共有關何男的個人資料,多有與事實不符,就何仁傑人際網絡之描述,亦多虛構,證明2人並無密切往來或特殊情誼。

何仁傑平日負責的業務範圍,和外交相關機敏文件無涉,自不得以其曾任外交部部長辦公室一職,認定曾為黃取榮盜取機密資料,何男充其量僅是黃取榮拿來包裝、誇大工作成果及請領經費的人頭角色,非實際參與情蒐工作、外洩台灣外交機密的共犯。

2026/06/26 15:16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62789&utm_campaign=viewall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