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署苗栗查緝隊張姓隊長,多次在假日留守時將已婚女子帶進隊部,兩人還在隊長寢室過夜,直到有隊員看不下去檢舉,全案才得以曝光;海巡署認為,張隊長已違反內部管理及不當男女關係等規定,遂於本月4日調離現職,並列為汰除對象,本署將進一步召開人評會究責。
據了解,今年初張隊長從屏東查緝隊調任苗栗查緝隊,並與1名社區總幹事過從甚密,該名女子多次在假日造訪隊部,不但直奔隊長寢室過夜,兩人還在一起飲酒作樂,簡直將隊部當成私人交際場所。
對此,海巡署偵防分署表示,張員多次在假日留守期間攜帶已婚女子返回隊部過夜,本月4日已調離現職,並列為汰除對象;針對兩人不正當關係及營區管理部分,分署一併納入查核,後續將召開人評會,追究相關人員行政責任,釐清隊部門禁、留守及住宿管理是否出現漏洞。
海巡署偵防分署強調,各查緝隊屬管制勤務場所,絕不容許有人公器私用,或將營區作為私人留宿、交際空間;針對違法、違紀案件,分署一律嚴查嚴辦,絕不會因職務身分而有所寬貸。
2026/06/25 09:36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61985&utm_campaign=viewall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