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L假球案,ㄧ審判決裕隆隊前MVP柯旻豪(前)7年有期徒刑。(中時資料照片)
台灣籃壇史上最大宗的SBL假球案,10名球員與5名賭客一審被判刑,前MVP、裕隆納智捷隊後衛柯旻豪被認定是假球案主導者,夥同隊友吳季穎等10名球員,在民國112年賽季配合地下賭盤,以故意失誤、離譜出手等方式操控比分詐賭,依違反《運動彩券發行條例》、《刑法》賭博與詐欺罪,判決柯旻豪有期徒刑7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今開庭,柯仍否認「打假球」,並稱自己目前擔任長照居服員,有正當工作,他不會逃亡,請求法院不要再限制出境、出海。
本案是因為112年2月24日對戰柏力力隊,因賭盤下注「柏力力受讓13.5分」,裕隆領先16分時,球員以故意投不進、頻繁傳球、出手時機不合理等方式「演戲」拉近比分。比賽剩18.8秒,裕隆領先11分,顏聞佐站上罰球線,吳季穎竟上前告知:「不要贏超過13分」,顏隨後第2罰故意不進。
112年4月30日對戰台銀隊,吳季穎下注「裕隆讓3.5分」,比賽僅剩2.2秒,裕隆雖贏3分,但未達贏錢門檻。此時,班霸竟違反籃球潛規則,主動示意教練邱大宗喊暫停。教練部署「空中接力」戰術,但吳與班霸視若無睹,吳自行投進3分球,剛好贏6分,成功詐賭。
2026/06/24 19:24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24004028-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