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19歲呂姓男大生,去年九月與同班張姓男同學前往另一位男同學租屋處,假借要討論功課,呂男卻將男同學強壓在床上,還跨坐大腿,撫摸下體長達4分鐘,男同學不甘受辱提告,雙方雖事後和解,台中地院仍依強制猥褻罪,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宣告緩刑2年。
起訴書指出,呂姓男大生2025年9月17日晚上9點,以討論功課為由,揪張姓男同學前往另一位男同學租屋處,呂男卻趁機以玩鬧產生肢體接觸,用被子蓋住男同學,將他壓制在床上,同時以雙腳跨坐在男同學大腿兩側,不顧男同學抗拒、掙扎,仍持續徒手撫摸男同學的生殖器長達3至4分鐘猥褻得逞,男同學不甘受辱報警提告。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台中地院審理時,呂姓男大生坦承犯行,多位目擊同學也證稱,呂男將被害男同學壓制在床上,徒手撫摸下體猥褻。
台中地院審酌,呂男為年滿19歲的成年人,竟未尊重男同學的身體自主權,不顧他抗拒及掙扎,將他壓制在床上猥褻,考量他已坦承犯行,並與男同學達成和解、賠償完畢,犯後態度尚佳,依強制猥褻罪,判處6月徒刑。加上呂男沒前科,被害男同學同意給予緩刑宣告的機會,法官審酌呂男已知所警惕,無再犯之虞,給予宣告緩刑2年,並須接受法治教育2場,緩刑期內交付保護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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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拒絕性騷擾,請撥打110、113
2026/06/24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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