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好想咬你」偷吃幼園女師! 尪遭抓包簽500萬切結書

新北市一名已婚男子阿宗(化名),在外偷吃任職於桃園某幼兒園的女子小喬(化名),兩人頻繁透過LINE傳送「好想咬你哦怎麼辦」、「來桃園啊」、「人咧」、「在你心裏」、「一直都有」等曖昧鹹濕對話。(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新北市一名已婚男子阿宗(化名),在外偷吃任職於桃園某幼兒園的女子小喬(化名),兩人頻繁透過LINE傳送「好想咬你哦怎麼辦」、「來桃園啊」、「人咧」、「在你心裏」、「一直都有」等曖昧鹹濕對話,甚至互傳即時定位相約碰面。正宮妻子小芬(化名)發現後氣炸,一狀告上法院求償51萬元。小喬到庭後極力否認姦情,辯稱「只是教他用Google Map」、「純粹朋友聊天」,但法官不採信,判決她須賠償20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小芬與阿宗於103年結婚,雖曾短暫離異,但107年8月再度登記結婚,目前婚姻關係仍存續中。不料,小芬卻發現丈夫與任職於幼兒園的女教師小喬互動異常親密,不僅互傳曖昧訊息,更相約在桃園某民宅見面,氣得小芬蒐證提告,主張小喬侵害她的配偶權,求償51萬元精神慰撫金。

法院審理時,小芬提供多張LINE對話截圖作為鐵證。只見113年5月7日晚間,小喬傳送自己的即時定位給阿宗;另於114年10月4日,阿宗傳訊「好想咬你,怎麼辦」,小喬竟回「來桃園啊」,還曖昧問「人咧」,阿宗回「在你心裏」,小喬更補上一句「一直都有」,互動宛如熱戀情侶。此外,小喬還曾傳訊「桃園市○○區○○街00號 等你」,明顯相約碰面。

更誇張的是,阿宗東窗事發後,於114年5月14日簽下切結書,承諾「即日起不再與小喬聯絡,若再次聯絡、見面。被發現,願無條件與小芬離婚,不得要回房子,並賠償小芬贍養費新台幣:伍佰萬元正。不得有異議。」白紙黑字坦承與小喬有不正當往來。

小喬到庭後全盤否認,辯稱傳定位只是「教阿宗用Google Map」,對話只是朋友間聊天,還說「好想咬你」是因為阿宗喝醉酒亂講話,強調兩人用餐也都有其他朋友在場,並無逾越男女分際。

但新北地院法官審酌後認為,小喬明知阿宗為有婦之夫,卻仍與其互傳曖昧訊息、相約見面,對話內容已明顯超越一般普通朋友社交範疇,足以破壞小芬婚姻共同生活的圓滿安全與幸福,且情節重大。法官痛批,侵害配偶權不以發生姦情為限,這種親密互動已嚴重動搖婚姻信賴基礎。

法官審酌雙方身分、地位、經濟狀況及小喬侵權情節後,判決小喬應賠償小芬20萬元。全案可上訴。

2026/06/24 05:54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24000017-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