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被控直播偷拍學童獲不起訴後 反告許淑華市議員檢方也不起訴(圖為許淑華市議員,中時資料照片)
劉姓陸籍配偶民國114年因在台北市民生國小旁人行道直播,被民眾懷疑拍攝學童,告發劉女涉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刑法》妨害祕密等罪嫌,台北地檢署處分不起訴確定後,劉告發民進黨台北市議員許淑華及助理許譽騰違反個資法等罪,北檢認為許淑華等人是公益考量,作成不起訴處分。
這起案件是因為114年5月15日上午8時許,民眾發現有女子在民生國小旁人行道上,持裝有手機的自拍棒開直播,懷疑她拍攝周遭學童,因當時正值綠營發動對新竹市長高虹安及藍委「大罷免」前夕,格外引發關注。
另民進黨台北市議員許淑華接獲陳情,認為女子手機直播畫面中,出現「台灣現場直播」字眼,介紹各個學校周邊環境,還拍到學童臉部,有可能再去北市其他學校拍學生,引發家長恐慌不安,隨即報案告發。北檢認為劉女僅持手機、自拍棒步行街頭隨興拍攝,拍到的人物身分難以辨識,不符《個資法》及妨害祕罪構成要件,處分不起訴。
獲不起訴確定後,劉女對許淑華、許譽騰告發誹謗罪、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非公務機關非法蒐集、利用個人資料罪等罪嫌。
北檢認為,許淑華身為松山區之民意代表,在收到個別民眾之陳情資訊後,發現臉書社團「民生社區大小事」內亦有其他民眾有相同擔憂,基於公益考量,將劉的臉部照片遮隱,向大眾表示其已協助提出告發,目的為使松山區之人民放心,並非以損害劉之利益為目的。
許譽騰主觀上認為劉女直播行為可能攝錄到孩童,進而向松山分局東社派出所告發指稱,劉疑似涉犯妨害秘密罪嫌或違反兒童及少年權益保障法等,難認有何故意傳述不實事項之行為,尚無從僅憑前案檢察官對劉女為不起訴處分認定許淑華等人有犯罪意圖,都不起訴處分。
2026/06/22 09:50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22001278-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