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堂口角頭遭摺疊刀「切斷頸動脈」斷氣再棄屍…2名殺人犯一審判決出爐

花蓮24歲男子大壯(化名)是某黑幫花蓮堂口角頭,平時從事販毒活動,因懷疑毒品款項遭侵吞,跟21歲的楊姓男子結仇;楊男竟夥同林姓友人設局,將大壯殺害後棄屍;此案曝光後,楊男、林男被依法送辦,一審近日出爐,主嫌被依殺人及遺棄屍體罪,共判12年8個月有期徒刑;同夥則被判7年5個月有期徒刑,皆可上訴。

判決指出,21歲的楊男因故跟大壯(化名)結仇,心生殺意,於2025年2月3日下午2時,致電邀約林男告知要殺人尋仇;當時同夥勸「大家都好朋友,幹嘛這樣」。

但楊男、林男事後仍串通以還錢為由,將大壯騙到深山;過程中,林男還假裝打電話給叔叔借錢,讓對方誤以為真的要還錢;楊在開車途中,林還私訊「等一下幫我拿刀」。

一行人抵達白鮑溪產業道路後,大壯因飲酒、施用毒品而意識不清、無法抗拒,楊男隨即拿摺疊刀刺進他右側頸部,最終因頸部單刃銳器穿刺傷、切斷頸動脈、低血容性休克而死亡。

楊男、林男犯案後,將人載到縣秀林鄉銅門村山區產業道路龍銅8公里處的山谷棄置。

此案曝光後,楊男、林男被依法送辦,案件為國民參與審判;法官認為,楊男學期間拳擊表現優異,同夥林男成年之前家庭支持功能較為欠缺,且因有注意力不足過動症,兩人是朋友,將人殺害又棄屍任由屍身腐壞。

此舉造成死者生命權永久被剝奪,家屬難以撫平的創傷,嚴重危害社會治安,侵害社會善良風俗;甚至在案發後,死者親友詢問被害人下落時,以毫不在乎的態度回應。

法院考量楊男認罪、達成調解並全數賠償完畢,依殺人及遺棄屍體罪,共判12年8個月有期徒刑;至於林男雖有意願調解,惟因家庭經濟狀況不彰無法成立,被依幫助犯殺人罪,又共同犯遺棄屍體罪,共判7年5個月有期徒刑,皆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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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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