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子猝逝養父母辦後事驚呆,爆23年前跨國婚姻黑幕,法官判決確認婚姻關係不存在。(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名男子過世後,竟讓家人意外揭開一段塵封23年的跨國婚姻祕密。一對養父母在替養子辦理後事時,赫然發現戶籍資料中,竟登記有一名泰國籍配偶,但家族成員多年來從未見過這名女子,也從未聽聞兩人有任何共同生活情形,懷疑婚姻根本只是掛名,養父母因此提起「確認婚姻無效」訴訟。
判決書指出,男子阿國於2025年因意外死亡,他的養父母在處理後事及遺產相關事宜時,意外發現戶籍資料記載,阿國在2003年便與一名泰國籍女子小娜(均化名)結婚,並完成結婚登記。
然而,養父母表示,阿國長年與家人同住,從未提過自己已婚,也不曾帶配偶回家見家人,家族成員從未見過這名女子,更沒有參加過任何婚禮儀式。兩人懷疑這段婚姻另有隱情,因此,向法院提起確認婚姻無效之訴。
法院調查發現,該名泰國籍女子小娜,自始至終沒有任何入境台灣紀錄,顯示婚後從未來台與阿國共同生活。阿國的姊姊、姪子及鄰居也作證,他們均證稱從未見過這名外籍女子,也未曾聽聞阿國提及婚姻或家庭生活。
更關鍵的是,法院調閱過去刑事案件資料時,赫然發現一宗已確定的妨害風化案件。該案判決內容指出,犯罪集團曾透過安排「假結婚」方式,協助外籍女子取得入境資格,進而從事不法活動。其中秘密證人供述的內容,與本案男子阿國身分高度吻合。
法院認為,相關刑事判決所揭露的犯罪模式、涉案人員及證人證述內容,與本案婚姻登記時間、雙方背景及實際狀況相互印證,足以認定阿國與泰籍女子小娜之間並非基於建立家庭、共同生活而締結婚姻,而是為達特定目的所進行的形式結婚。
法院指出,不論依我國法律或泰國法律規定,婚姻成立都必須具備雙方真實的結婚意思。所謂婚姻意思,不只是願意完成登記程序,更須具備建立夫妻共同生活關係的真意。若雙方只是形式上辦理結婚,而無實際經營婚姻生活的打算,即屬通謀虛偽意思表示,婚姻應認定無效。
法院認定,本案泰籍女子從未入境台灣,雙方沒有共同居住、共同生活的事實,也沒有任何證據顯示兩人曾建立真正夫妻關係。綜合相關證據及前案資料,足認這段婚姻只是掛名安排,欠缺婚姻實質內容。
由於婚姻關係是否存在,將直接影響阿國死亡後的遺產繼承分配,因此,養父母具有提起確認訴訟的法律利益。法院認定,阿國與泰籍女子小娜之間的婚姻自始無效,判決確認雙方婚姻關係不存在。
2026/06/20 11:08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20000759-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