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男於台鐵車站及車廂內,多次尾隨一名妙齡通勤女子,坐在對面自摸下體,還趴在對方坐過的椅墊上嗅聞氣味。高雄地院日前依跟蹤騷擾罪判處江男拘役45天,不准緩刑。(資料照片)
高雄江姓男子連續數日於台鐵車站和車廂內,守候在一名年輕通勤女子附近,等對方起身離開後,隨即俯身趴在椅子上瘋狂嗅聞椅墊,甚至公然進行猥褻動作。即便女子刻意變更通勤習慣,江男竟然也提早上車在車廂內現身,讓被害女子身心受創報警求援,高雄地方法院日前審結,依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判處江男拘役45天。
判決指出,江男自民國112年8月底,首度在美術館站等候火車時接近被害女子,待女子起立避開後,他竟然整個人跪在椅子前,雙手抓著椅墊將頭臉貼在上面猛烈吸聞,並一路尾隨進入車廂。連續數日後,還加碼雙腿張開做出猥褻動作,讓被害人身心受到極大創傷,甚至因此就醫。
受害女子9月起特意繞道改從高雄火車站北上,沒想到江男竟不死心,刻意也在前幾站提前上車穿梭尋找,再度坐在女子對面。女子崩潰之虞錄影蒐證報警,警方循線將江男逮捕歸案,江男開庭時矢口否認犯行,先說不記得有沒有出現在現場,又辯稱他要通勤,並非特意跟蹤,甚至宣稱聞椅子只是「覺得開心、高興和好玩」,還妄圖聲請宣告緩刑。
高雄簡易庭法官檢視路口監視器與受害女子錄影畫面,認定江男反覆持續靠近被害人,顯見是有意識、有目的地觀察跟蹤,並不採信江男說詞,認為其行為與性或性別有關,已實質影響他人日常生活,導致被害人必須前往醫院看診。法官審酌江男否認犯行、未與告訴人和解,且告訴人強烈訴求不要讓犯罪者逍遙外,最終依法判刑拘役45天,得易科罰金並不予宣告緩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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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0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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