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改裝隔成套房出租釀災,害天花板崩落壁癌爬滿屋。(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棟老公寓爆發嚴重漏水糾紛,住在3樓的男子阿哲指控,樓上4樓女屋主阿秀(均化名)將房屋隔成多間出租套房後,長期漏水卻遲未處理,導致自家客廳、廚房、浴室及臥室天花板大面積壁癌、龜裂甚至崩落,不僅家具受損,生活品質也大受影響。
判決指出,阿哲指控,自2023年10月起陸續發現,住家天花板及牆面出現大量滲水、壁癌與斑駁情形,甚至客廳天花板因長期受潮而剝落。雖多次向阿秀反映,但是問題始終未獲改善,因此,憤而提告求償。
法院審理期間,委託建築師公會進行專業鑑定。鑑定結果顯示,3樓住家漏水範圍遍及大部分空間,包括客廳、廚房、浴室及臥室等區域,且漏水原因並非自然老化,而是4樓住戶過去將房屋隔間改建成多間出租套房,並將樓地板墊高施工所致。
鑑定報告指出,墊高地板後新設浴室防水層強度不足,長期使用後產生裂縫,滲漏水先積存在墊高空間內,再逐漸向下層蔓延,導致3樓住家長期遭受潮濕侵害。現場除牆面出現嚴重壁癌外,門框上方還出現大量白華現象,多處天花板亦有浮起、剝落等情況。
法院認為,建築師公會鑑定內容具專業性與可信度,足認漏水源頭來自4樓房屋改建缺失。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及民法相關規定,屋主應負修繕責任,因此,判決阿秀必須依鑑定報告所列工法進行修復,包括拆除墊高地板、追查漏水管線、重新施作防水層等工程,將房屋修繕至完全不漏水狀態。
至於損害賠償部分,法院認定,阿哲住家修復費用需16萬3248元,應由阿秀負擔。此外,漏水問題持續多年,潮濕環境導致黴菌滋生、油漆剝落,不僅影響居住品質,更可能危害健康,已構成居住安寧人格權受侵害。
法官指出,漏水範圍涵蓋客廳、臥室、餐廳及浴室等主要生活空間,對住戶日常生活影響甚鉅。考量雙方身分、財產狀況及漏水持續時間等因素後,認定阿哲請求10萬元精神慰撫金過高,酌減為5萬元較為適當。
2026/06/20 14:10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20000792-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