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預告修正《公路用地使用規則》,正式訂定全台統一的孔蓋抗滑標準與路面平整度標準。(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機車族在雨天騎乘時,行經人孔蓋、手孔蓋常釀打滑事故,成道路陷阱。交通部預告修正《公路用地使用規則》,正式訂定全台統一的孔蓋抗滑標準與路面平整度標準,未來面積達900平方公分以上、未下地的人手孔蓋抗滑值須達50BPN,未依規定改善者最高可罰15萬元,並可按次處罰。
據統計,去年全台發生逾41萬件機車事故,造成1707人死亡、超過40萬人受傷,肇因主要包括未保持安全行車距離、心不在焉分心駕駛等,也偶有發生雨天或雨後機車騎士騎在人孔蓋而打滑的事故。
交通部預告修正《公路用地使用規則》,配合去年修正的《公路法》,增訂人手孔蓋相關管理規定,並授權交通部訂定抗值基準及免於下地的特殊需求範圍,於規則中定明管線機構或其他工程主辦機關於設置或維修後的修復義務及路面平整度標準,並規範道路施工回填後之保固期限,另考量救災及設施維運之需要,定明免於下地的特殊需求範圍,也定明未下地人孔及手孔蓋的抗滑基準,強化公路安全管理並兼顧實務運作。
經統計,公路局轄管省道人手孔蓋數量25萬7318個,其中未下地人手孔蓋含救災特殊需求免下地的數量約1萬564個。這次修法通過後,新制將適用全台各縣市與其他道路主管機關、管線機構。
交通部說明,管線單位所設置的未下地人手孔蓋,每年辦理平整度檢測,以3公尺直規檢測,單點高低差不得超過正負0.6公分,如有未符規定者,即由公路主管機關限期要求改善完成。另參考標線抗滑基準,未下地人孔及手孔蓋之抗滑基準亦應達50BPN。
交通部表示,後續如經檢測未符合規定者,將限期要求1個月內改善完成,屆期未改善者,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再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可按次處罰。
交通部提到,這次修法有實務需求及修訂急迫性,故採公告14日方式進行預告,預告期間若有其他不同意見,將由公路局錄案納參評估並回應說明,後續循交通部法制作業程序發布實施。
2026/06/20 15:01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20001625-260405






